【新唐人2012年8月1日訊】上一週正當北京的統治者們聚集在北戴河,討論最高權力從第四代向第五代移交等一連串重大棘手問題的時候,連續發生了幾次大事情,包括天災人禍在內。這一週之內發生的一連串事件,是從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中共目前所面臨的無法克服的統治危機。哪一個會是壓垮中共最後的稻草?我們今天就來討論一下。
谷開來異地審理和損害控制
第一件事情是最近的就是谷開來受審,中共當局正在竭力的進行損害控制,中共這些年一直用一個「西方替罪羊」的托辭,來解釋它內部的危機,而薄熙來這個案子實際上就是讓「西方替罪羊」的托辭完全失去了作用,因為這個案子是在完全沒有西方介入的情況下,從中共內部爆發出來的,西方媒體只是進行了報導而已。表面上,對於薄熙來或者是谷開來的審理,在什麼時候審,怎麼樣審,是中共當局在做決定,中共好像掌控了局勢,其實不然,幾乎說對這個案子所有的決定,都是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做出來的,或者說是在兩害之間取其輕,這種情況下做出來的決定。
這次谷開來把她定在安徽進行審理,其實暴露的就是中國一個現狀,就是在中國無法可依,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谷開來曾經在大連工作過,而且她曾經居住的地方是大連、北京、重慶,或者還有其它地方,但不是安徽,所以這種審理方式屬於異地審理。但是呢,這個案子進行異地審理本身並沒有法律依據,所謂異地審理,唯一的法律依據是在刑事訴訟法當中規定的,叫作上級人民法院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指定原審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級人民法院審理。
這說明什麼呢?這是指的是再審的案例,就是說原審的案例如果是因為在某種權力的干擾下,沒有能夠審好的話,要重新審理的話,因為怕繼續受到干擾,所以要到別的地方去審理。但是這個案子連原來初次審理都沒有,怎麼來的再審?這是指法律上這麼規定的。在實際操作當中,確實是以貪腐案處理的高官,往往是異地審理。異地審理的目的為了避免這個高官所在的這個地方,盤根錯節的地方勢力對司法審理造成干擾。現在呢,省部級的高官如果是腐敗案,都是跨省異地審理,而廳局級官員的腐敗案件是在省內異地審理,這個在中共系統之內,已經變成了一個固定的司法慣例了。
但是,司法慣例並不是法律。當然這裡有很多例子,比如說杭州市原市長許邁永的審理,和蘇州市原來副市長姜人傑的處理,當時都判了死刑的,是省內異地審理。而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是在天津審理的,屬於跨省異地審理。
這些異地審理就有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誰來決定異地審理。最早異地審理的是瀋陽的慕馬案,當時是在瀋陽,由於他們盤根錯節,這個案子無法審下去,所以由中紀委決定異地審理。但是很奇怪的是,中紀委怎麼能決定一個法院在什麼地方審理案子?中紀委是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它是管中共的家法的,不是管國家法律的,中國的法律沒有一條規定中紀委可以指定異地審理的。這是普通的,就是誰來決定異地審理,特別是省部級高官跨省的,到其它地方去的,誰來決定,具體到谷開來的案子,是誰或者是哪一個部門決定對她進行異地審理的;還是說就在中共內部這個判決、這個決定,已經作出來了,是隨便找一個跟谷開來、薄熙來關係最少的地方,去走一個過場。這個可能性非常大的。
谷開來的案子已經決定在安徽審理了,下面一個問題是,薄熙來的案子打算怎麼審理,是也要通過法律去審理呢?還是就在黨內處理了,就是黨內處分,用紀律、共產黨的家法來處理,乾脆就不走法律途徑,是不是會這樣,那麼這個可能性也是不能排除的。
當然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是谷開來這個案子的異地審理,我們並不是在追究谷開來或者是薄熙來,是不是應該享有公民應該享有的權利,我們想在這裡說明的是,中共對這個案子,就是跟谷開來或者是薄熙來有關的這個案子,在處理這個案子當中,中共所面臨的困境。
至於說,外界討論的薄熙來是否應該享有公民權利的問題,我認為這裡面有幾個重大的問題需要澄清的。第一個問題,有的人說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要拼死捍衛你的權利。這個往往是在一個系統之內,在一個國家、在一個系統之內,有一批人被當局迫害,這批人在被當局迫害的時候,他不能夠得到這個社會絕大部分人所能夠保證的法律程序的公正,在這種情況下,這個社會有些知名人士,出來捍衛剝奪了整個國家公民權利的這部份人的權利,要捍衛的是這部分人沒有按照法律程序走,沒有程序正義。
所以這個捍衛的權利就不應該是僅僅針對薄熙來,而是應該針對所有的人,如果說這個社會裡面,絕大部分人都沒有公民權利的話,那麼在這裡,談論的就不應該僅僅是薄熙來應不應該享有司法權利,而首先該問的問題,就是在中國需不需要法治,在中國需不需要司法正義,在中國絕大部分人民有沒有享受權利,應該不應該享受司法正義。這是首先要問的問題。
第二個要問的問題是,要捍衛人的司法權利的話,就不應該是選擇性的捍衛,而應該是捍衛所有的,在中國有這麼多人的權利需要捍衛,每天都發生在全國各地,侵犯普通人的司法權利、普通權利的行為,在北京也在發生。你像最近一起很著名的案子,就是最近發生的倪玉蘭的案子。按說起來的話,就是要捍衛的話,就要想辦法爭取在中國所有的人享有同樣的權利,而不是說選擇性的捍衛某一個人的權利。
第三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就是,絕大部分需要捍衛權利的人和薄熙來是不一樣的。絕大部分需要捍衛權利的人,他們是中共迫害的受害者,是中共破壞了中國的法治以後的受害者,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享有任何權利;而薄熙來不一樣,他不是一般的壞制度的守衛者,他不是中共這個機器上的螺絲釘,他是製造這個壞制度的機器的推動者。
也就是說,在中國的司法體系,從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後,系統的破壞以後,如果說經過十幾年的蓄意破壞以後,還有僅有的殘餘的話,那麼薄熙來在重慶推動的唱紅打黑,就是要把中國這個還僅存的司法體系的那部份,也徹底消滅掉,他是主動的去推動消滅中國的法治的一個重要推手。當然他也是在這之前,過去這十幾年當中,破壞中國法治的主要的推手之一,從他在大連和遼寧省的所作所為,這已經有很多證據證明了。所以薄熙來不是說自己有沒有要求司法正義的問題,而是他積極破壞中國的司法正義。
因此,在他被可能涉及到非法律的手段處理的時候,要想到的一點是,他曾經在這個系統當中起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推動對他自己不用司法來處理的程序。如果中國是一個法治社會,如果中國沒有經過像薄熙來和其他人那樣,系統的去摧毀法治的話,那麼也許他的權利不需要大家去捍衛,不需要大家去爭取,他也會得到那樣的權利。
再一個就是,撇開其它所有的都不談,談到薄熙來的司法權利的問題,是不是應該對他在過去幾年當中,在重慶打黑過程當中,破壞法治,刑訊逼供,和肉體消滅的這些對象來爭取權利。就是幫這些被他剝奪了司法權利的人,先爭取權利,或者在替薄熙來爭取權利的同時,爭取這些人的權利。也就是說,薄熙來的權利應該在這些人的權利都得到了保障,冤假錯案都翻過來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去討論薄熙來能不能得到司法權利的問題。
最後一點,如果說給了薄熙來一個人,或者給了谷開來一個表面公正的法律審判,看上去沒有其它的干擾,就是一個表面公正審判的話,對中國的法治建設有沒有幫助,會不會改變在中國全國現在沒有法律、無法無天的狀況?會不會改變?我個人認為不會有任何觸動,也就是說有人提出的爭取他的權利,實際上不是要改變中國的司法混亂、沒有法律的現狀。
怎麼辦?最好的辦法就是把破壞中國法治的罪魁禍首,給排除出中國的政治生活,就是建立一個沒有中共的法治中國。這樣的話,薄熙來、谷開來這個案子當中所有的人,和他們所製造的冤假錯案的受害者,和全國被剝奪了司法權利的人,都能夠得到司法公正。不過在這裡還是有區別的,就是別人的案子,冤假錯案的受害者的案子是要糾正錯案,要國家賠償,要迫害他的人接受司法審判;而薄熙來的案子卻是審他真正的罪行,包括他迫害別人的罪行,迫害別人的人權的罪行,而不是經過精心衡量以後,避重就輕,避實就虛,而拿出來表演的那種審判,這跟其他人爭取到的司法權利是不一樣的。
處理薄熙來的難處是在於,中共有中共的家規,國家有國家的法律,而處理他無論是用家規,還是用國法,都非常難,這是中共現在面臨的難處。在中共的家規上面有一個說法,就是意識形態回到文革,想用文革的方式來處理中國現在的問題。但是這個不是法律的問題,因為一個正常的國家是不需要一個統一的意識形態的,只有中共需要(統一的)意識形態,共產黨國家都需要(統一的)意識形態。而在中國,其實中國的國家、政府也不需要意識形態,只有共產黨才需要,因此這不是一個法律的問題,這是中共的家規。
第二個呢是陰謀篡權。那是中共內部權力爭奪的問題,它和國家、政府沒有關係,實際上中國似乎也沒有法律來懲治所謂陰謀篡權這樣的罪名,因此它也是中共的家規。中共用家規來處理他,馬上就面臨著這一系列,它自己意識形態的混亂,它自己執政的非法性和它自己權力移交沒有規矩的這種現象,馬上就面臨這一系列的問題,因此它不能用家規公開處理他。
有沒有法律的部分呢?有法律,你像他打黑,就破壞了中國在重慶的法律實施。另外他的貪腐、他的涉嫌謀殺等等,這些是可以用法律來處理的,但是如果說要真正按照法律的程序走的話,那麼中共統治集團內部的黑暗就會曝光,對中共的打擊照樣是非常嚴重的。因此,對於一個涉嫌謀反,而且涉嫌謀殺的地方大員,中共當局從二月份到現在,半年都快要過去了,還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方法來處理,基本上是處於一籌莫展的境地,這個現象本身就說明了,中共統治危機的嚴重性到了什麼程度了,其實就是到了沒有救的程度了。
薄熙來案子最大的諷刺,是薄熙來本人打出的是平等革命的旗號,民間也有人寄希望他能夠給改革開放當中失去了權利的人一個更公平的機會,甚至有人寄希望他能夠製造一個更清廉和更公平的社會,結果他本人卻陷入了如此重大的貪腐和謀殺案。實際上他最大的諷刺就是,本來是寄希望於他能夠清除這些貪腐和謀殺的,結果他自己就是這些貪腐和謀殺的最主要的受益者和實施者,因此,對中共體制內任何個人所抱的青天情結,都是注定要絕望的。
北京大水沖掉了櫥窗城市的光鮮外表
第二件事情就是北京大水,北京大水沖掉了櫥窗城市的光鮮表面。一個就是北京的排水系統,它是按照一到三年一遇的大水來設計施工的,而專業人員是知道這裡的弊病的,但是專業人員卻沒有決定權。北京地面上的建築和神九、蛟龍啊這些東西是一類的,都是中共和相關官員的形象工程。城市排水和官員的升遷沒有關係,和官員的政績沒有關係。
網上看到一些為北京市政建設辯護的帖子,說北京的排水能力不是太弱,而是太強,以致於在短時間內大量積水都排到低窪處,造成內澇。哪些是低窪處呢?其中很重要的地區就是很多立交橋的下層,這也是今年北京市區淹得最嚴重的,但是這不是說不知道,而是沒有人管。去年六月淹了,專家就出來講北京市最低的就這些地方,要解決這幾個最低的立交橋,要花多少錢呢?12億,沒有錢。奧運會花了多少錢?4千億!問題就在這裡,這12億不會出政績,因此12億就沒有錢,4千億是出政績的,因此4千億再多也要給。
就說是12億沒錢,這些問題不解決,不是說啟動了應急預案了嗎?那麼應急預案應該包括對這些地方示警,就是說在地勢最低的路段,設置路障警告也是一個辦法,知道這個地方年年會淹的話,在這裡設置固定的路障和警告牌,一旦降大雨的話,立刻把它豎起來,這樣的話就避免車開到這些水裡面去。既然每個井蓋旁邊都可以站一個人示警,說是井蓋被沖掉了,人不要掉下去,這些最深的地方難道就不能放一些警車在那裡示警嗎?因為你是知道這些地方一定會被淹的。
有的事情可以有藉口,有的是不能有藉口的。你像天災,當然很多情況是沒有辦法的,比如說山體坍方,如果不是過度開發引起的山體坍方的話,那麼就很難防。而美國中西部年年龍捲風,這個龍捲風因為它突發的時間、地點都沒有辦法預測,所以基本上是沒有辦法預防的。但是城市是固定的,城市淹水的地方也是固定的,所以城市的下水道和淹水就是可以治理的,至少可以採取措施來減少人員的傷亡,這點北京顯然沒有做。
你像北京大水當中出現的事故,它都是前幾年發大水的時候經歷過的,也總結過的,為什麼就從來就沒有發生過吃一塹長一智的事情?我就舉一個美國的例子,不是說美國不出事故,美國也有很多很荒唐的事故,但是它往往出了以後,他會找出避免的方法,而且一定會去改。90年代的時候,有一個地方火車出事了,就說美國很多鐵路和公路是平行的,越過鐵路以後,立刻遇到一個十字路口的公路。有一次有一輛校車,是裝滿學生的,它剛剛跨過鐵路就遇到了十字路口的紅燈,所以他就停在十字路口上,結果校車的後半段還在鐵軌上面,這時候火車來了,校車司機是個新手,他不知道怎麼辦,結果火車就撞到了校車的後部,死了5個學生。幾天以後我就發現,我下班路上有一個類似的道口,它的信號燈就被重新調整過了。就是說當火車要來的時候,鐵路信號變紅了,欄杆放下來的時候,汽車前面的十字路口的紅綠燈就給他綠燈,就說讓原來停在道口上的汽車先放行,後面的車子又被鐵路欄杆攔住了。人家告訴我,就是自從那個事故以後,全國的鐵路都這樣調整了,這樣就保證類似的事件不會再發生。
實際上就是說很多事情不需要自己經歷一次,再去改,而是說別人已經有現成的經驗了,或者一個地方的經驗應該在全國都能夠推廣的。你像城市排水經驗,國際上至少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成熟經驗,而中國古代也有很好的經驗,你像贛州的福壽溝,北京的紫禁城啊等等。要說出國考察學習,全世界任何國家都沒有辦法跟中國相比,那麼為什麼這麼多人出國考察這種東西,好的經驗就學不來呢?
北京的大水其實反應的是中共這些年來,用基本建設拉動的GDP發展的道路,徹底失敗了。因為這個基本建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城市建設,而北京又是耗資最大,規模最大,正好反映的是中共形象工程和櫥窗工程的特點,就是說只要政績,其它死活都不顧。你像今年重慶朝天門被淹,那是在三峽工程建的時候,討論階段就被一些專家預測到了的,但是就是不聽。當然北京大水也曝光了從賈慶林到劉淇這一個統治北京數十年的集團貪腐的證據,而這個集團正好又是反映了江系的人馬悶聲發大財的這種治國方針的集中的體現。
此外,就是這次從中央到北京市委、市政府,對水災本身和民眾的憤怒的反應遲鈍和遲緩,也到了一個極端了。當局最快的反應,我覺得就是兩個,一個是要求大家捐款,第二個是威脅,北京市公安局長傅政華表示說,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從事販賣違禁物品製造和傳播政治謠言,攻擊黨和國家領導人及現行體制的網絡言論。這個雖然不是針對北京水災講的,卻恰恰是在北京水災之後說的,因此,不能排除就是針對水災當中民眾的憤怒情緒所進行的威脅。
啟東抗議的中國模式因素
另外一個就是啟東抗議。啟東抗議顯示的是中國模式的一個弊端,暴露出來了。啟東抗議和什邡抗議有相似的地方,它們都是縣級市,都是為了保護當地的環境,都是90後打頭陣,官方的反應也類似,一方面快速調動外地武警進行鎮壓,同時屏蔽通訊和網絡,另外一方面是迅速宣布項目停止。啟東有一條是什邡沒有的,就是市民佔據了市政府的建築,把公僕們平時享用的煙、酒等等高級奢侈品,拿到公開場合來展示給公眾,特別是把市委書記扒了他的上衣,要他穿上抗議王子排污的T恤。
網上有一些言論,認為這是民眾暴力,我認為正好相反,這個行為說明了民眾的文明。我是從什麼地方來看?我排除所有的東西,我就從這位書記的表現可以看出來,這是民眾文明的體現。因為那位書記拒絕那些抗議的T恤,當時他已經落到抗議民眾手裡了,為什麼他敢拒絕,說明那位書記心裡非常清楚,那些民眾是文明的,不會把他怎麼樣,他知道民眾是和平的,是理性的,而另一方面,他卻絕對不敢穿那件抗議的T恤,因為他知道一旦他穿了,他將面對的不是文明的民眾,而是蠻橫的中共的問責,那是他無論如何也不敢、也不願意面對的。他內心知道,一旦中共要拿他問罪,就是不死也得脫層皮這句說法,就對他來說是太輕鬆了。中共的殘酷絕對是沒有辦法和民眾的和平、理性相比的,因此,他敢於拒絕穿那件衣服,他也必須拒絕穿那件衣服。
啟東的抗議它反映的是中共過去幾十年發展模式的破產。在中國加入WTO以後,很快就搶到了世界加工廠的地位,這個地位怎麼得到的?一個是沒有工會組織,沒有任何權利的廉價勞動力,它把別的國家還有一點權利,有一點工會組織,有一點勞工權利的那些國家的加工產業,全部搶過去了。
第二是環境污染,西方國家願意把工廠轉移到中國的另一個理由,就是中國環境治理成本低,這是中共為了吸引外資,故意造成的,這是政策性的,是全國性的。內地四川的什邡是這樣,東部長江三角洲也是這樣,南通的王子造紙只是曝光以後,被抗議的少數特例之一而已。然而由於污染,造成的一般民眾生存環境的日益惡化,這一類的抗議的頻率、規模和範圍只會越來越大,就像剛才講的,這反映的是中國模式的失敗。
中共正在集中全力的安排下一代領導人的接班,對他們來說這似乎是最重要的,然而無論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的位置怎麼樣分配,這個星期發生的三件大事所代表的中共的統治危機,卻不會因為中共內部權力分配的變化,而有任何緩解,只會加劇。
文章來源:《希望之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