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5日電)副總統吳敦義今天委託律師發函壹週刊,認為7月19日出刊上架的第582期報導,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促請壹週刊以合理篇幅刊登副總統澄清函全文,以正視聽。
副總統24日委託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發出聲明,一一澄清駁斥近日不實爆料;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今天晚間發出律師函,促請壹週刊澄清。
律師函中提及,第582期壹週刊標題為「林益世案延燒,蔡令怡急電吳門忠探內情,吳敦義大樁腳拿陳啟祥1000萬」報導中,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
律師函中指出,「吳副總統夫人蔡令怡女士並未於7月11日與吳門忠為任何電話聯繫,此有通聯紀錄可稽;吳門忠並非吳副總統之『大樁腳』,吳副總統亦不知悉陳啟祥有透過吳門忠之配偶陳蓮珠居間介紹認識林益世之事。」
律師函指出,「前述報導內容已造成吳副總統之困擾,如未予澄清,恐造成一般民眾之誤會。本所律師爰代吳副總統函請貴公司於近期出刊之『壹週刊』以合理篇幅刊登吳副總統之澄清函全文,以正視聽。」
律師函附上「副總統吳敦義澄清事實之來函」,副總統除澄清相關報導內容,也表示作為公眾付託的公職人員,必須嚴格自我要求,也必須虛心接受社會檢驗。但他希望,新聞媒體能審慎查證,公正無私地報導事實,這才是第四權的可貴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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