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地勇確知停料

【新唐人2012年7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1日電)週刊報導中鋼公司堅持不供料予地勇公司。中鋼指出,中鋼確曾邀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協商說明,在未接獲高市環保局確認改善及另尋工業用地前,中鋼持續停止供料。

週刊指高雄市環保局發文將斷料公文作廢,但中鋼卻仍堅持不恢復供料,讓陳啟祥驚覺事態嚴重;以及中鋼設置「國會連絡人」。

中鋼表示,中鋼高市環保局今年3月23日接獲高雄市環保局來函嚴禁供料地勇後,於同月29日邀請陳啟祥親至公司協商,並達成協定。

中鋼提出當天「地勇與中鋼公司」脫硫渣停料會議紀錄顯示,「本案待高雄市環保局檢查確認改善並發文予中鋼公司後,中鋼公司始可恢復原合約執行作業」。;以及「地勇公司表示該公司所有堆存物均為產品,將另尋工業用地合法堆存,儘快爭取高雄市環保局解除禁令,並發函通知中鋼」。

中鋼說,根據這份會議紀錄內容,地勇公司已清楚知道,在未獲高雄市環保局檢查確認改善及另尋工業用地合法堆存前,中鋼仍將持續暫停供料。

另外,中鋼環保處長張簡國禎表示,陳啟祥確曾到中鋼公司溝通商請恢復供料,但當時已表達全案已按公司行政程序簽請權責主管決定,並非表達「公司最高層的決定」。

中鋼強調,民國99年底因應縣市合併業務相關需求,並參考其他已民營化公司做法,設立公共事務處第三組,主要負責中央與地方政府及民意機關,以及強化小港區以外的社團組職或機關團體的聯繫與接待工作,擔任「府會關係聯繫窗口」,並非僅單獨針對立法院的聯繫而設置,因此無所謂「國會聯絡人」。

中鋼說,中鋼民國77年設立公共事務處起,即設有府會關係聯繫窗口,現任第三組長上官世和曾擔任這個職位,後因職務歷練需要輪調總務處;在公共事務處第三組設立後,公司借重其過往經驗與專長,再擔任組長一職,並非以安環工程師經歷直接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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