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8月執行工讀勞動檢查

【新唐人2012年7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6日電)勞保局今天表示,抽查僱用工讀生較多的事業單位勞保加保情形,近3年違反勞保條例遭裁罰比例,從民國98年18%降至去年8%。今年仍將嚴格執行「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

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統計,僱用工讀生行業前10名依序是連鎖便利商店、餐館、連鎖童裝藥妝業、飲料店業、補習班教育服務業、理髮美容業、麵包食品業、保健食品批發業、未分類五金製造業和加油站業。

勞委會每年8月暑假期間都會啟動「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由勞動檢查單位、勞保局執行抽查工作。勞保局總經理陳益民說,去年查到多是違法情事為「應加保而未加保」。

勞委會今年將配合勞動檢查單位,鎖定上述行業別,加強宣導及查核,以保障工讀生的權益。陳益民提醒打工族,同時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工讀生,如果服務單位都是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各雇主都應辦理參加勞保,不可以擇一加保。

至於一般投保單位,勞保局去年執行「安心加保專案」,今年延續該專案理念,擴大執行「加保維薪專案」,預計到12月底專案報告出爐。

陳益民說,「加保維薪專案」預定鎖定2.5萬事業單位,查察到職加保情形、如果平均投保薪資水準低於同業、事業單位一半以上勞工都以基本工資加保,都會被列為優先查核的對象。

勞保局呼籲事業單位,只要僱用員工1人以上,就是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僱用5名員工(包含工讀生、臨時工)以上事業單位,就是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事業單位應該在員工到職當天,就為員工申報加保。

勞保局表示,沒有依上述規定申報的公司行號,經查明屬實,勞保部分將核處4倍罰鍰、就保部分核處10倍罰鍰。如果因事業單位延遲申報或未申報加保,導致員工遭受保險給付損失,事業單位須負責賠償。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