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9日電)中鋼對暫停供應脫硫渣給廠商一事重申,中鋼僅扮演供料者角色,每年總供給量約35萬公噸給地勇等三家廠商;其中,因地勇違反銷售合約,才依合約暫時停止供料。
近日媒體報導中鋼暫停供應脫硫渣給廠商一事,中鋼表示,中鋼今年3月26日接到高雄市環保局函件指出,高雄市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大量堆積金屬礦渣,在地勇公司未有效積極去化前,嚴禁中鋼再交付地勇各類爐渣。
中鋼立即在3月29日召集會議,地勇公司親自與會,簽名同意中鋼提供地勇的脫硫渣,自101年4月1日起暫停供料。
隨後,中鋼於5月31日再度接到高雄市環保局的函件,檢送5月17日執行第2次地勇聯合會勘紀錄,主要結論是地勇公司於農業區(6場址)內非農業使用堆積物,請地勇於半年內移除。
中鋼6月4日第3次接到高雄市環保局的函件指稱,地勇違反中鋼脫硫渣銷售合約第8條第2項(儲存總量不得超過3萬立方公尺,以賣方丈量為準,如違反者,賣方得停止供貨)及第9條(買方提貨、運送或加工處理脫硫渣及尾礦,如造成溢散或違反環保法規情事,若是可改善補救,賣方得停止買方提貨,直到改善完成;若是無法改善,賣方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合約)。
因此,中鋼決定在地勇未完成改善前,依合約規定持續停止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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