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4日訊】(中央社首爾3日法新電)南韓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稱人「禿頭」並無貶損之意,不構成誹謗罪。
1名住在南韓南部港口釜山的30歲金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聊天稱朴姓男子是「禿頭」後,被控告以誹謗罪。
調查發現,朴先生根本沒有禿頭,金先生被判有罪,並罰款30萬韓元(約265美元)。
誹謗罪在南韓是刑事罪,最高可處7年徒刑,或最高1500萬韓元的罰款。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1/11/04/a612675.html
【新唐人2011年11月4日訊】(中央社首爾3日法新電)南韓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稱人「禿頭」並無貶損之意,不構成誹謗罪。
1名住在南韓南部港口釜山的30歲金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聊天稱朴姓男子是「禿頭」後,被控告以誹謗罪。
調查發現,朴先生根本沒有禿頭,金先生被判有罪,並罰款30萬韓元(約265美元)。
誹謗罪在南韓是刑事罪,最高可處7年徒刑,或最高1500萬韓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