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中秋未到 月餅就過期

【新唐人2011年9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公布購買11件月餅調查結果發現,有產品未到中秋就過期,還有單顆重量比標示少及過度包裝等情況,消基會呼籲業者檢視作業問題,以保障商譽與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指出,消基會工作人員於8月28日起,以消費者身分前往12家店家購買,購得11件中秋月餅禮盒,僅一家未購得。

消基會調查結果顯示,這次調查的11家店家,都可按照訂貨單上約定的日期出貨。

消基會說,仍有幾個產品有問題出現,其中1件產品因購買時,業者表示僅購買1盒,現場就有貨,建議當場取貨;但領回後發現,外包裝上未標示有效期限,僅標明「保存期限7日」,若以8月28日起算,期限僅到9月3日,離9月12日的中秋節還有一週以上時間。

這件樣品的單顆內容物有3種口味,僅咖哩酥標示效期至9月15日,其他兩種口味未標明;又9月15日與外包裝的保存期限不合,讓人無所適從。

消基會也發現,產品出現過度包裝問題。消基會說,檢視購買的11件月餅,多數包裝層數為2或3層,但有件某飯店的產品包裝層數達4層,將請行政院環保署進行瞭解,確定包裝過量時,恐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可據同法第26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產品重量標示部分,消基會說,僅1件未在包裝上標示重量,其餘10件都有標示。

消基會發現,參考「國家標準CNS12924:包裝食品裝量檢驗法」,包裝食品內容淨重依不同標示量,容許負誤差不同,分別為標示量5到50公克、容許負誤差為9%;標示50到100公克、容許負誤差為4.5公克;標示100到200公克、容許負誤差為4.5%。

但是其中一件產品的蛋黃酥標示65公克、實測後為57.5公克,相差7.5公克,大於國家標準規範4.5公克。

另1件某飯店產品,依口味分別標示干貝100公克、何首烏90公克、金桔75公克,但實測後發現,重量分別僅有67.5、65.5、65.5公克,差距各達到32.5、24.5、9.5公克,遠超過4.5公克的容許誤差。

消基會呼籲,月餅等糕點是中秋節應景商品,業者應就內容物足量否、有效期限與節日關係符合食用時間點,以及是否過度包裝等問題,再做檢視,提供消費者與標示、節日文化需求相符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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