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連海意外不見律師 家屬拒采訪淚不止

【新唐人2010年11月19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毒奶粉受害家長趙連海因“尋釁滋事罪”被中共非法判兩年半重刑,海內外人士紛紛為趙連海喊冤,香港各界人士更是頻頻呼籲釋放趙連海。18日是趙連海上訴和律師見面的最後日子,兩名代表律師在看守所,却意外被告知趙連海自己不願見律師。而家屬也說不接受采訪,然後落淚不止。

趙連海不見律師 家屬落淚:不接受采訪

趙連海的律師李方平此前去大興看守所要求與趙連海會面被拒絕。18日一早兩人再去,也遭到拒絕。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李方平和彭劍表示,看守所所長將一張聲稱是趙連海親筆寫的字條交給他們。字條上只很短地寫了一句:“李方平、彭劍,我最近就不見你們了。”署名是趙連海。

李方平說:“我們判斷應該是趙連海本人寫的,但是甚麼理由或者說甚麼心態不願意見律師,我們也不清楚。我們也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件。”

趙連海在被判後隨即宣布,無限期絕食抗議。對於趙連海是否還在絕食,看守所所長先是說“開始有點問題”,後來說趙身體正常。由於上訴文件必須趙連海簽署作實,兩名律師只好將上訴書交給所長轉交趙連海。

兩位律師在上訴書中指出,法院一審沒有提出任何證據佐證趙連海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而且存在嚴重超期羈押及不接受辯方證人出庭等違法問題,要求二審“依法公正公開審理”。

彭劍和李方平二人隨後到趙家匯報情况,但趙家樓下大批居委會的代表及保安阻止隨同的記者進入小區。趙連海的大姐隨後出來向記者說:“我們今天不接受採訪,希望你們理解。”轉身離開時,她忍不住掩臉擦眼淚。

香港各界力挺趙連海 稱其“大英雄”

香港立法會17、18日趙連海被當局判刑舉行一連兩天的辯論。一些親北京人士罕見地加入了民主派議員的行列,批評北京法院的判决,要求當局重新審理趙連海案。

據《美國之音》報導,以提出休會待續議案方式獲得立法會辯論機會的民協議員馮檢基說,釋放趙連海代表絕大多數香港人的心願。

馮檢基說:“今天動議辯論的目的是回應我們社會各界對趙連海事件的逼切的訴求。過去幾天,我們看到普羅大衆、政團以及人大(代表)都通過不同的方法,包括抗議、簽名、公開信、聯署,來表達對這個判决的强烈不滿。”

民主黨議員黃成智在辯論中讀出了自己年幼的兒子自發寫給溫家寶總理的信,促請他責成北京法庭依法公平、公開審訊和釋放趙連海,給予毒奶粉受害者公道的賠償。黃成智說,北京法院對趙連海的判决令很多人傷心,包括那些年輕人。

香港《東方日報》署名劉夢熊的評論表示:“趙連海作爲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無論在街頭接受記者采訪,或是受害人家長周年聚會,或是爲被强奸女訪民鳴冤,要麽是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要麽是打抱不平的公義之舉,與所謂‘尋釁滋事罪’風馬牛不相及!法院構陷乃‘非法之法’,趙連海所犯乃‘無罪之罪’!”

香港《太陽報》“華夏透視”的評論指出:“一個爲正義而戰的人權鬥士,居然成爲罪犯,這是中國司法的大笑話,今後老百姓還能到哪里去鳴冤?中國哪里還有社會公正?趙連海個人的悲劇,實際上是中國司法的崩潰。”“趙連海爲正義而戰,雖然在法律上是一個罪人,但在人民心目中却是一個大英雄。”

北京《經濟觀察網》署名十年砍柴的評論說:“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顯示‘以維穩之名嚇阻維權’已成爲一些地方政府常用手段。” “以打壓維權爲目的的‘維穩’、‘維護社會秩序’,維護的無非是一部分人可以繼續憑藉權力肆意損害另一部分人權益的不公平的社會秩序和利益結構。這樣的‘維穩’必然會走入‘越維穩越不穩’的怪圈 。”

香港《蘋果日報》署名李平的評論認為:“北京選擇在廣州亞運會開幕前,對趙連海判處重刑,顯然有警告維權人士的意味,也有與國際社會對著幹的意味,不只是中共一貫的死要面子的表現,更是與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背道而馳的本質的表現。”

香港《明報》的社論說:“趙連海所爭取的涉及政府部門失職,導致毒奶品危害嬰孩,如此背景單純,動機正當明確的維權行動,却換來兩年半牢獄之灾,顯示龐大的國家專政機器在對付手無寸鐵的一介草民。”“從趙連海的遭遇,說明內地當局不再顧忌。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