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摧殘侮辱 劉永旺起訴冀東監獄

【新唐人2010年10月21日訊】被警察毆打、電擊,被犯人任意群毆、摧殘 、侮辱和性侵犯,這就是北京某外企總工程師、38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永旺在冀東監獄的經歷。最近劉永旺通過律師起訴冀東監獄指使犯人對他進行非人的折磨和虐待。

受劉永旺家屬委託,今年8月4日,北京律師程海、河北律師李綸在監獄見到了劉永旺,並拿到了劉永旺控告信。
 
劉永旺表示,在冀東監獄,在獄警的指使和縱容下,犯人們經常毒打他,有8個月的時間,不讓他洗漱,只能在馬桶裡洗手,解大便不讓用衛生紙,被迫用襪子擦,經常被迫把小便解在床上、椅子上或棉褲裡,還3次遭到犯人的性侵犯。

程海律師:「對犯人進行虐待,這也是法律禁止的。每年監獄的獄警被判刑的也不少,打死人,有的打傷人,有的賄賂。」

獄方為了防止劉永旺向律師透露更多的情況,開始嚴格限制律師和劉永旺的見面。

程海:「第二次會見他們就採取措施了,不讓律師和他直接見面,隔著玻璃,材料也不讓他給。他的兩個筆記本也給收去了。律師的會見筆錄到現在還沒有簽字。這個也是違法的吧。」

劉永旺畢業於天津大學,曾是北京某外企公司的部門經理、總工程師。因為修煉法輪功,被當局多次綁架關押,經受了電棍、膠棒和皮帶的毆打、「上殺繩」、電擊頭頂大腿內側等酷刑,被迫害得左腿致殘。2006年5月保定市新市區法院對他判刑八年,關押於唐山冀東監獄。

新唐人記者王慧、張子成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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