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莞》作者袁磊獲釋 東莞警方「抓錯了」?

【新唐人2010年10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採訪報導)因網絡小說《在東莞》被廣東東莞警方刑拘的作家袁磊星期五被警方釋放,他現在已經回到佛山順德和家人團聚。

據湖南的《瀟湘晨報》報導,袁磊的妻子阮海梅介紹,她很高興丈夫能平安回家,袁大約在30號凌晨1點左右到家,袁磊說,希望給關心他的媒體和網友說聲感謝,以後他也會寫很多沒爭議的東西。記者打電話到拘留袁磊的東莞厚街公安分局瞭解袁磊的案情。

記者:「我想問一下在你們公安分局,東莞的作者袁磊是不是已經被釋放了?」
厚街公安分局:「是。」
記者:「他的作品現在到底算不算淫穢讀物?有沒有個定論?」
厚街公安分局:「這個你問我,我不清楚。我不是經辦民警。」

湖南益陽出生的袁磊,因網絡小說《在東莞》被廣東東莞警方刑拘,罪名「涉嫌傳播淫穢物品」。但是,廣東省公安廳星期四上午通過網絡發布的信息表明,東莞警方從立案到刑拘犯罪嫌疑人袁磊,都一直沒有審查認定這本小說為「淫穢物品」。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澤曾擔任「渭南書案」的辯護律師,他認為東莞警方拘留袁磊了「違反辦案程序」。

「他這個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給拘留的話,我看不能構成這樣一個犯罪。還有對淫穢物品除了首先要經過一個專業的 判定,確認是淫穢物品,而且要確定這個傳播者是有意傳播,他才可能構成犯罪。在本案裡,他寫的小說本身是不是淫穢物品都沒法確定,公安機關就抓人,就開始立案,對他進行刑事追訴。我覺得程序上是違法的。」

《瀟湘晨報》的報導說,9月29號上午,袁磊妻子阮海梅來到東莞厚街公安分局,幾名警察接待了她。警察只提到了涉案小說裡面的幾點內容,比如小說引用了網絡上一首根據《北京歡迎你》改編的桑拿版《東莞歡迎你》的歌詞。究竟是什麼內容讓警方認定小說為淫穢物品,阮海梅沒有獲得解答。「渭南書案」的律師周澤說,廣東省公安廳發布的信息表明,東莞警方根本沒有確認涉案小說是「淫穢物品」,就先立了案去抓人:

周澤律師:「還有一個他反映的是中國的問題,他本身是佛山順德的人,東莞警方到順德去抓他,我覺得不符合關於刑事案件管轄的規定。」
記者:「所以說他拘留已經被放回家了。」
周澤律師:「對。」

周澤律師說,星期四上午,在新浪微博的「平安南粵」——「廣東省公安廳網絡問政平台,網絡發言人互動平台」發布了一條關於袁磊案的微博,稱「若涉案小說經審查後不能認定為淫穢物品,原立案單位也會依法撤銷案件,並妥善做好後續處理工作。」隨後,網民民意出現強烈反彈,網民認為這說明東莞警方「抓錯了」。周澤律師說,警方應該先確定涉嫌的犯罪事實,這是立案的前提。而現在東莞警方的所作所為表明,警察可以「先假定你有罪,把人刑拘後再確定證據」,這明顯違反了中國的司法程序。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