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拒絕為兩維權律師立案

【新唐人2010年9月21日訊】唐吉田和劉巍兩名為法輪功辯護的北京律師,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銷律師執照後,對此他們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卻拒絕立案﹔律師表示,對於敏感案件,法院為了避免麻煩,逃避責任通常不予立案。

唐吉田律師上週與劉巍律師,分別向西城區法院遞交對司法局違法的行政處罰訴狀,法院則以行政覆議超過期限,不能受理﹔對此律師表示,行政覆議跟行政訴訟是兩個程序,他們是按規定期限向市政府提出行政覆議,法院卻以覆議超過期限拒絕對行政訴訟立案,唐吉田認為,這法院是在規避責任。

唐吉田律師:「現在很多行政案件法院一旦受理了,他對於行政機關的違法決定,不撤銷對法院的形象不好,撤銷的話他缺乏足夠的權威,所以他比較聰明的辦法就是擋在訴訟程式之外。」

維權律師江天勇近日也對自由亞洲表示,法院內部有通知,對一些敏感案件一概不予立案。
維權律師江天勇:「(法院)內部有外界不知道的規定 『不予立案』的,一概不予立案。比如對於法輪功採取的勞教,我們有權提起行政訴訟。但是當你按照這個去起訴的時候,他堅決不立案。還有愛滋提起的訴訟,這一類不予立案。」

北京律師唐吉田和劉巍,因去年擔任四川瀘州市法輪功學員楊明的辯護人,今年4月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銷律師執業證。律師要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及司法局在媒體公開道歉。

新唐人記者趙清、方源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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