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採訪報導)北京兩名為法輪功辯護的維權律師唐吉田和劉巍,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銷律師執業證。上週他們向西城區法院起訴司法局,法院卻拒絕立案。有律師稱,在中國,很多敏感案件都不予立案,相信法院有「一份名單」。
本台上週曾報導,北京律師唐吉田和劉巍,因去年擔任四川瀘州市法輪功學員楊明的辯護人,今年4月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銷律師執業證。儘管他們6月向北京市政府提交行政覆議,但結果仍然是維持原決定。唐吉田上週四向西城區法院立案庭遞交對司法局違法吊銷執業證的行政處罰的訴狀。日前得到「不予立案」的答覆。唐吉田週五向本台轉述法院的回覆稱:「他說,經過我們研究決定不受理。我說,因為什麼不受理?他說,你那個行政覆議超過期限了,經過審查不能受理。」
唐吉田續稱:「如果超期的話,市政府不會弱智到那個地步,繼續審查司法局的決定,所以這個理由沒有道理。再說我們依據行政覆議決定書訴前告知,在接到決定後的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我說,哪個地方不符合規定?」
另一位律師劉巍也收到相同的答覆。她說:「我是通過電話問了立案庭的周法官。他說,我們行政覆議的期限已經超過了。行政覆議跟行政訴訟是兩個程序,覆議的時候市政府都沒有說我們超過期限,現在法院居然說因為我們的覆議超過期限,所以不給我們立行政訴訟。我們說,即使是過期限了,那也是當庭說了算,也不是在你立案庭現在審理的範圍之內啊。」
劉巍和唐吉田都是上週向西城區法院立案庭遞交訴訟的。劉巍說:「一個是要求撤銷民事處罰的訴訟,另外一個是要求送達處罰的決定書。我們這邊準備跟唐律師準備一下,週日那天再過去看一下。」
除此之外,兩位律師還不滿法官不按法律程序辦事。唐吉田說:「說不受理,你也應該給個書面的東西,你口頭通知肯定是不合法。他說,我們都是做法律的,就只能給你這麼答覆。我說,就因為都是做法律的,你才不能這麼答覆。」
官方今年吊銷兩位律師執業證的處罰決定,指上述兩位律師在四川瀘州法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庭審過程中「擾亂法庭秩序」和「干擾訴訟活動」。而唐吉田和劉巍提起行政訴訟的主要內容是首先要求撤銷北京市司法局行政處罰決定,其次要求法院判令北京市司法局在媒體公開向我們賠禮道歉。
從毒奶粉受害者狀告奶粉企業,到愛滋病患者起訴醫院,原告均處處碰壁。本週頻頻受到不明騷擾的江天勇律師稱,在中國,很多案件法院都不會立案,包括起訴鐵路警察查身分證。「法院內部有外界不知道的規定,『不予立案』的,一概不予立案。比如對於法輪功採取的勞教,我們有權提起行政訴訟。但是當你按照這個去起訴的時候,他堅決不立案。他們據說內部有一個通知,一律不予立案。還有愛滋提起的訴訟,這一類不予立案。還有一類沒有什麼標準,法院覺得這一訴訟敏感,他自己不願立案。」
江天勇說,很多訴訟不立案,已成常態:「他經常採取的辦法就是不接受材料。還有一種他在勉強把材料接收的時候,明確告訴你,你把材料放這兒沒用,這不算是交給我們了。第三個也就像唐吉田律師他去立案的時候,要麼是受理但是在7日的時候給你答覆『不立案』。比如中宣部、政法委,他說不屬於行政機構,也不屬於民事主體,我們沒法起訴他。」
而對於維權案件,司法部門捉放自如。據維權網週五報導,5月被捕的北海銀灘白虎頭村村長許坤案,被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與許坤同案的高世福和張春瓊也一併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