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27日訊】菲律賓營救人質行動造成8死、2重傷、5輕傷的血腥結局,成為國際注目的焦點。這起慘案在香港和世界範圍引起強烈震撼。劫持人質者固然是肇事者,但菲警方的談判策略、救人手段,乃至媒體的報導方法,都引起極大爭議。
非常明顯,這本來是一起簡單的劫持案。一個被辭退警官要求肅貪法庭取消對他的革職,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劫持了一輛香港旅行巴士,扣押21人為人質。談判雖然進行的很漫長(11小時),但劫持者在與警方長時間對峙中一直沒有傷害人質,甚至還與人質說笑,並釋放了一些老人、病人和兒童。警方也一直對能不流血地解決事件感到非常樂觀。菲總統阿基諾三世也認為,警方等待10小時後發起行動並無不妥,因為是門多薩(劫持者)看上去不像窮兇極惡的歹徒,警方相信「這一事件可以和平解決」。按正常談判程序,此案很可能和平解決。
但談判過程突起波瀾。據報導,有四點使劫持者走向殺人對抗:一是劫持者接到一個牛皮信封,看了裡面的文件後,情緒忽然變得很激動。二是菲警方帶走被作為勸說人的劫持者弟弟。三是菲警方逮捕了其家人。四是劫持者收到一個神秘電話。然後,菲警方從逃出的巴士司機那裏得到錯誤信息說「人質全被打死了」。於是,警方開始強攻,但非常「不專業」,如「未做好營救預案」、「裝備落後」、「未用催淚彈開路 」、「槍響後貽誤戰機」、「狙擊手屢失良機」等,雖劫持者被擊斃,但人質死傷慘重。也就是說,談判破裂時,菲警方未能速戰速決解救人質。
要講速戰速決拯救人質,尤其當人質多數為港人、劫持成為「外交事件」時,中共特警越境營救本應該是一個選項,而且這在國際上也並非沒有前例。此方面有兩個經典案例:一是以色列特工在1976年到烏干達成功拯救被巴勒斯坦游擊隊劫持的百多名人質;另一是西德特種部隊在1977年到索馬里成功拯救劫機人質。而且事實是,中共武警和特工也時常在中國南部跨境抓人。但偏偏遇到港人遇劫需要解救時,一貫吹得玄天玄地的中共特警就當了縮頭烏龜,眼睜睜看著港人被亂槍打死,充分暴露了其保衛黨的利益、不保衛國民生命的實質。
但要說中共袖手旁觀,倒也不符合事實。據報導,中國駐菲大使館人員,在劫持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始終與菲律賓外交部與警方終保持通力合作,「指導」菲警方處理劫持人質事件。康泰旅行社總經理劉美詩證實,中國駐菲大使館的人員早已到現場,協助處理事件。新華網8月24日透露,外長楊潔篪曾表示,「中國政府對此事件高度重視,立即要求菲方在確保人質安全的前提下,全力開展營救行動」。
這說明中共政府這次改變了在印尼大屠殺中袖手旁觀的態度,從一開始就高度參與到人質綁架解救事件中,與菲政府處理事件策略的形成和轉變有直接關係。換句話說,整個事件的變化轉折都置於中共使館的插手和干預之下。
也就是說,菲警方採取極其拙劣的強攻方法解救人質很可能得到中共使館人員的同意,甚至就是中共使館人員建議這麼幹的。中共使館的全程參與也在某種程度上解釋了菲警方從談判變為強攻之間的突兀轉換。
地球上有兩種邏輯:中共邏輯和普世邏輯。從中共一貫漠視人民生命的老傳統看,中共使館人員在現場作出的決定很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告訴菲警方可以不必考人質的安全,全權由菲警方處理,結果搞成了慘案。二是中共使館人員具體「指導」菲警方如何處理此事件,因為菲警方的做法與中共在國內的做法很像。比如,用逮捕當事人家人的方法來威脅當事人,結果反而激怒了劫持者。再比如,在處理突發事件時,採用強力鎮壓;在處理綁架事件時,一般採用強行擊斃綁架者,與綁架者談判只是拖延時間而已,人質的安全往往是第二位的,結果導致部份人質可能在警方強攻過程中中彈喪生。這與西方國家首先保障人質安全(甚至可以滿足綁架者的一些要求)的人道主義理念和做法迥然不同。
而港府這次基本上是當了冤大頭,只能俯首聽命和隔山打炮,無法也不敢越雷池一步。曾蔭權自23日下午4時起不斷聯絡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要求菲當局設法保障港人質安全,但一直未聯絡上。後來曾蔭權表示,收到中國外交部的消息,事件中有7 名港人死亡,2人重傷,6人輕傷,需留院觀察。也就是說,曾蔭權連發一條消息也要與中央統一口徑,當然更不敢越主行動。事後,曾蔭權又當了「保障香港人質安全不力」的替罪羊,
菲政府完全知曉中共與港府這層主僕關係,根本不把港府放在眼裡,所以曾蔭權連話都說不上。有人責問,為何現場只見中共使館的人,而不見港府的人?很簡單,中共要主宰現場調度,豈容港人染指?也許是出於內疚,也許是出於氣惱,當晚(8月23 日),兩眼通紅的曾蔭權罕見地公佈了特區區旗下半旗致哀的決定,給高高飄揚的五星紅旗一個措手不及的尷尬對比,陰差陽錯地讓香港人看到了黨的陽光對香港人的吝嗇。
有了以上的分析,再來看中共媒體和海外親共媒體大力渲染菲警方「強攻害命」的說詞,不免啞然失笑。因為一方面菲警方的離譜行為離不開中共黑手的導演,而另一方面,一個被搞大的菲律賓人質慘案正有利於中共引開人們對中國國內無數人權慘案的視線。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 轉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