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安省受理布萊克告委員會誹謗案

【新唐人2010年8月14日訊】前加拿大媒體大亨康拉德•布萊克控告霍林格公司幾名特別委員會成員的誹謗案今天有進展了,安省高等法院判定安省法院應該受理這個案件。

04年特別委員會在一份報告中形容時任總裁的布萊克領導下的公司是一個“由盜賊領導的企業”,並說布萊克“可以隨意打開公司的保險櫃, 用持股人的錢為自己的消費賣單。”並指責布萊克從出版商那裏洗劫大約3億元,而這些話被安省的媒體大量轉載。

布萊克對幾名成員提出了6項誹謗罪名的控告。

加拿大出生的布萊克在多倫多創立了霍林格公司,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鼎盛時期,布萊克的公司在加拿大、美國和英國擁有上百份報紙,成為世界第三大媒體集團。後來,布萊克因為接受英國的爵位而放棄了加拿大國籍。

布萊克的律師說安省是布萊克成名的地方,這種定論應該避免。但被告則說這樁案件應該在美國而不是在安省受理,因為布萊克不是加拿大人。

65歲的布萊克,因欺詐和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被美國法院裁決判處6年半的徒刑,已在獄中服刑兩年多。目前假釋出獄,正在對欺詐的罪名進行上訴。他希望回多倫多。但美國芝加哥地區法院要到9月20日才會作出決定是否准許他回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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