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2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海藍報導)重慶「打黑第一案」的死囚樊奇杭,案件二審維持原判,案件大約兩週前已移交最高人民法院覆核,代表律師向媒體公開當事人自述被刑訊逼供的錄影帶,並透露樊奇杭曾經兩次自殺。律師指,控方證據實有矛盾之處,並且涉及刑訊逼供現象,他有信心覆核階段有轉機。而法律界人士認為,覆核死刑證據有新規定,預料高院會重新查看證據。
被重慶法院指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樊奇杭,案件進入最後的死刑覆核階段,代表律師朱明勇週二晩上(27日)向大陸媒體公開樊奇杭自述被迫認罪的錄像,該錄像已在一週前寄至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朱明勇向本台表示,樊奇杭的案件,控方的證據其實有明顯矛盾的地方,再加上當事人親自說出刑訊逼供的經過錄像,他相信最高法院會認真審理此案件。
朱明勇指,案件明顯存在矛盾的地方,包括第一,他被判死刑是涉及重慶愛丁堡槍擊案,重慶巿公安局於2009年6月己召開新聞發佈會指,案件兇手不是樊奇杭,後來當局卻指該槍擊案由他指使的,但又沒有任何人指控是他指使的。第二,案件二審期間,他從法院提供的新卷宗發現一些證據,開槍的兇手、接應及協助跟蹤被告的三個人,他們有非常完整的供述,他們為什麼要殺被告,並不是樊奇杭指使的。在偵查階段後期,他們曾說謊指被樊奇杭指使作案,但案件作一審及二審開庭時,他們說樊奇杭沒有指使,他們是被迫這樣說。
朱明勇又指,他對案件的覆核有信心,因為今年5月31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及排除非法證據有新規定,並於7月1日生效,處理覆核案件的人員,會認真審查證據。他說:這兩個規定,一個是排除非法證據的規定,另一個是死刑案件證據適用的規定,那麼根據這兩個規定,結合我們提供的材料,這案件不管能否改判無罪,至少絶對不能判處死刑。
曾任職檢察院的北京律師李敦勇認為,在死刑覆核階段,案件如證據不足,可以不核淮,現在要看辯方提供的刑訊逼供證據是什麼,例如他身上有沒有傷,不過,也要看具體辦案人員是否重視此案件。他說:如果死刑案件,最近不是5個部門頒佈有關死刑證據新規則,按證據規則,在一般情況下,都要認真調查,重新審查,把一些矛盾的地方,重新審查,要審查到不矛盾。
大陸《財新網》週三報導,朱明勇提供的視頻顯示,身著紅色囚衣的樊奇杭,面對鏡頭,在鐵欄後講述了他被打黑專案組警察刑訊逼供的經過,稱他被扣上手銬吊起來腳尖點地,十多天不淮睡覺,手銬扣得太久已嵌進肉裡,警方要一個多小時才取出。他曾經受不住折磨,兩次撞牆自殺,曾咬下一截舌尖自殘等。
報導又指,視頻顯示,樊奇杭身上多個部位有明顯傷痕。據朱明勇表示,該視頻是他在重慶江北看守所會見樊奇杭時拍攝。
報導指,2009年6月3日,44歲男子李明航在重慶愛丁堡住宅區大門附近,被一名男子持槍射殺。6月15日,警方逮捕付仕培、張孟軍、吳川江等3名疑犯,另外,警方認定兇案幕後主謀為襲剛模及樊奇杭。今年1月,重慶巿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樊奇杭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8項罪,判處死刑,而襲剛模判無期徒刑。今年6月1日,二審維持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