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貪官數百萬藏卧室 妻子蒙在鼓裡十幾年

【新唐人2010年3月13日訊】馬鞍山國土局原局長王海風受賄被判死緩,維持簡樸形象令親人都不知其“身家”幾何。

昨天下午,蚌埠市中級法院,對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海風受賄案公開宣判,最終認定受賄金額高達1700萬的王海風,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面對死緩的判決,王當庭表示不會上訴。記者注意到,在庭審階段控辯展開激烈爭論的王海風“借”當地礦老闆魯某200萬元,以及低價購入高價售出的房款差價,最終都被認定為受賄行為。

“土裡刨金”,11年受賄1700萬元

蚌埠中院審理認定,王海風於1997年至2008年11年間,利用擔任馬鞍山市花山區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等職務便利,在工程發包、土地買賣、征遷、辦證、礦山開採等過程中,接受他人請托,為請托單位或者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價值人民幣共計1700萬元。

其中,在庭審期間,王海風辯稱收受魯某的200萬元是借款,王海風是用於探礦的,並沒有收益,所以沒有還,不是魯送他的。法院審理認為,此前,魯某為感謝王海風幫忙協調其礦山開採業務,多次向王海風行賄。王海風以借款為由收受該200萬元,沒有履行借貸手續,也無歸還之意。王海風及其辯護人認為,該200萬元不構成受賄罪的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信。

生活“簡樸”,親人都不知其“身家”

受賄高達1700萬,是安徽省近年來土地系統貪污第一大案,創下平均單月受賄19萬以及單筆受賄330萬的紀錄,但是王海風似乎非常善於偽裝自己,面對親人時,總是一毛不拔,裝作兩袖清風。他在國土局工作的7年多時間里,也給以工作努力,生活儉樸的形象。

據了解,王海風曾靠倒賣香煙等掙了幾百萬元錢,但家裡人一概不知。他的想法是,我有錢,但不能對任何人講。王海風與現任妻子共同生活了十幾年,但卻從來沒有把自己從部隊帶回數百萬元現金的事告訴妻子,而是把錢鎖在自己卧室的鐵箱子里。

2001年底,王海風要馬鞍山一房地產老闆任某,幫他哥哥王某解決住房一套,任某將一套價值13.4萬元的商品房送給王海風,房子用王海風嫂子張某的名義辦理了產權證。後來,王海風居然收了哥嫂15萬元錢,這筆錢他自然沒有給任某,而是揣進了自己的腰包。

文章來源:安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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