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10日訊】四川環保人士、作家譚作人因調查四川地震豆腐渣校舍,蒐集川震遇難學生名單,2月9號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引起海內外公憤和譴責。與此同時,被當局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刑3年的四川維權人士黃琦,上訴已經失敗,目前準備送往監獄服刑。
9號上午,成都中級法院對譚作人案開庭宣判,整個過程只有5分鐘,譚作人的妻子和兩個女兒被拒進入法院旁聽。來自北京、湖南、青海等地的200多位聲援人士,在法院外遭到警察驅散。
據律師轉述,譚作人當庭表示不服,他在被法警帶離時高聲說:「為家鄉人民坐牢是我的光榮。」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表示,判刑「非常非常沒有道理,太荒唐了,一定會上訴」。
譚作人的哥哥也在法院門外聲援他的弟弟,他說:「我以前不同意他(譚作人)的做法,因為小百姓做不了甚麼事,但今天我支持譚作人。」
譚作人的律師蒲志強向法國國際廣播電臺表示:「完全是慾加之罪,譚作人本來不構成犯罪,但是判決卻指控他罪名成立,在我們的預料之外,我們覺得他們不應該這麼無恥,也不應該這麼狠,但是他們做到了。」
55歲的譚作人在2008年四川大地震後,致力於調查災區學校豆腐渣工程問題,與北京藝術家艾未未、成都作家冉雲飛等發起和組織志願者蒐集川震遇難學生名單。去年3月28號,譚作人遭到公安拘捕。
北京奧運主場館鳥巢設計者之一艾未未表示,他試圖去為譚作人作證,但是被警察暴力阻止。
艾未未向英國BBC表示,這完全是一個政治性的判決:「成都中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譚作人的事件,是一個極為荒誕的事件,首先,這個審判是違反憲法精神的。」
浦志強律師表示,譚作人是因為有關六四事件的文章而被定罪的,至於譚作人揭露川震豆腐渣工程的文章,檢方並沒有提出。
他對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說:「我覺的這是一個因言治罪的、特別惡劣的案件,對他的指控是寫了一個關於紀念六四清場的文章,另一件事是在20週年之前發起倡議6月4號在天安門廣場進行義務獻血給災區。說幾句話就判5年,無話可說,痛心疾首。」
原本計劃前往旁聽的成都作家冉雲飛和民主人士陳雲飛,當天都被當局軟禁在家。
冉雲飛說:「這當然是很荒唐、很無恥,說白了完全是違法的,可以這樣講譚作人沒有任何罪行,他是中國真真最好的公民之一,這是一個荒誕的判決。」
當法庭草草宣判之後,大陸和香港網民隨即掀起聲援譴責浪潮,僅在一個小時內微博客推特(Twitter)上就有超過上萬條評論。
成都民主人士陳雲飛表示:「對他們這種管理國家,我以前覺得他們是法盲,今天判了譚作人過後,我覺得他們是無恥,簡直是無恥到了極點。」
9號上午在宣判之前,十多名公安突然粗暴地將法院門外9名香港記者,強行拉進法院內一個房間,其中一名記者手部擦傷流血,另一名女記者的手機被公安搶去,刪除裡面所有的視頻。
國際記者聯會與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譴責當局阻撓記者採訪,並要求立即釋放譚作人。另有數十名香港市民前往中聯辦抗議對譚作人的判刑。
大赦國際在宣判後發表聲明譴責,並要求中共政府釋放譚作人。聲明引用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的話說,譚作人所做的不過是行使了自己的公民自由言論權利,憑著自己的良心指出腐敗問題,他不該為此坐牢,一天也不應該。
另一方面,去年11月被一審判刑3年的四川維權人士黃琦,上訴後二審法院繼續不允許律師複製案卷,辯護律師莫少平接受了黃琦的建議,終止辯護以示抗議。
黃琦的妻子曾麗表示,她委託律師前去看守所會見黃琦,但被告知,黃琦的上訴已被駁回,法院維持一審的裁決,不允許會見。
曾麗2月5號前往看守所,得知黃琦已經被轉移到轉運大隊準備送監獄服刑:「他們說人現在還在看守所,但是不在那個大隊,已經轉到轉運大隊去了,現在已經是準備轉運的期間了,我們一直沒有收到判決。」
曾麗表示,黃琦患病的母親獲知消息後心情難過,現在最大的心願是早日可以到監獄探視黃琦。
現年46歲的黃琦是「六四天網」的創辦人,2000年因在網站上傳播維權反腐和六四信息被捕。2008年四川大地震後,黃琦多次組織志願者進入災區提供救援物資,在網上發表文章揭露豆腐渣校舍,協助死難學生的家長申訴,卻被當局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刑3年。
新唐人記者李元翰、周平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