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6日訊】美國牛肉進口案在台灣飽受爭議,立法院5號通過相關修正草案,確定禁止牛脊髓等六項高風險的部位進口台灣。另外,三十個月齡以上的牛肉和相關製品也不得進口。
立法院長 王金平:「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通過」
爭議的美牛法案在朝野表決下三讀過關,明定十年來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的地區,牛隻的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相關產製品,不得輸入、輸出或販賣。
除此,也通過國民黨所提的附帶決議,規定只有未滿30月齡牛隻的牛肉及相關產製品才可以進口,而未來如果公投有不同結果,政府應依法遵從公投決議。
不過,十一月公告生效的臺美牛肉議定書,提到將開放美國帶骨牛肉、牛絞肉、內臟進口﹔ 台灣立院的修法結果,等於違反臺美牛肉議定書,除了一度引發議定書和國內法的位階之爭,美國貿易代表署和美國農業部也發表聲明﹔表決前一天,立法院長王金平,還收到AIT處長司徒文電話關心。
立法院長 王金平:「為了確保國人的安全,因此做出修法工作,當然難免要牴觸到議定書的內容,貿易上彼此信任的夥伴關係,這當然也有問題,也不是沒有。」
王金平強調,朝野立委將共同承擔修法後的責任,與此同時,台灣衛生署表示,將配合依法行政,同時繼續「三管五卡」管制措施。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陳真 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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