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8日訊】中華民國立法院僑選立委李明星委員11月7日上午在紐約華僑文教中心禮堂主持「中華民國僑民參加全民健保權益座談會」,來對「中華民國僑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須知」進行説明,請來看看記者的報導。
李明星介紹自1995年開始,台灣就開始實行全民健保計劃,凡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台灣設有戶籍的無論居住何地,都是全民健保的對象。他提醒,作為海外的僑民,如果退休後想回台灣的也有權力申請健保。
今天不少聽眾也針對自己或者家人返台後遇到的問題提出各自的疑問,李明星也一一給予解答。他表示,在台灣全民健保是強制性實行,但是僑民也一定要注意,離開台灣超過6個月以上的人,一定要辦理停保的業務,否則返台後,如需要使用健保計劃的,會要求補交所有欠款。
“否則的話,你沒有停保的話,你還要繼續交這個健保費,但是你出國沒有超過6個月的話,你就不可以有停保的資格。”
也有不少民眾對於在台擁有健保,而在美使用的花費是否可以在台報銷最感興趣,對此李明星表示,在美的花費政府可以給報銷,但是按照在台標準計算,而非美國的標準。
新唐人記者楊莉、朱峰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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