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綜合報導)鄧玉嬌案一審當庭做出判決:「有罪免罰」,民間要求的鄧玉嬌「無罪釋放」落空,各界對該結論表示質疑、不認可。日前,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賀衛方撰文《鄧玉嬌案再思考:被告缺位》指出,不存在一個獨立的鄧玉嬌案!因為首先發生的是一個強姦(未遂)案件,之所以未遂是因為實施強姦的人遭遇到強有力的反抗。鄧玉嬌的反抗乃是由一個先在的犯罪所引起的。
16日,受到海內外高度關注的鄧玉嬌案,由湖北巴東縣法院當庭給出判決結果——「有罪免罰」,法律界人士立即發表評論,提出質疑,民間亦不認可這個荒謬的結論。大陸官方媒體又活躍起來,紛紛報導鄧玉嬌案一審判決結果,並稱鄧玉嬌在法律上已徹底恢復自由身。
北京益仁平中心作為一家公益機構,一直高度關注鄧玉嬌案,高度關注該案所折射出的女性權益保障和尊嚴維護問題。日前,對鄧玉嬌案一審當庭判決提出4點質疑:包括案情是否經過充分討論?司法是否保持獨立性?鄧玉嬌有了「犯罪記錄」,將剝奪鄧玉嬌諸多權利;最後點名鄧玉嬌代理律師應告知鄧玉嬌上訴,符合代理律師的無罪辯護立場。
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也發佈聲明,不能接受鄧玉嬌被判有罪的結果。「我們認為鄧玉嬌構成正當防衛,應當宣判無罪。無論出於何種考量,對鄧玉嬌任何形式的定罪判決,都與法治精神相背。」
日前,北京大學教授賀衛方在麻辣社區論壇發表《鄧玉嬌案再思考:被告缺位》一文,他說,鄧玉嬌的反抗乃是由一個先在的犯罪所引起的,首先發生的是一個強姦(未遂)案件。但是,現在的情況卻是,前面的一個案件消失了。單擺浮擱地來了個鄧玉嬌案。
「順理成章的處理方式是,首先拘留或逮捕涉嫌強姦犯罪的黃德智,查清相關事實真相。如果預審結果表明,黃德智與鄧貴大的確是因為試圖強姦鄧玉嬌而遭遇反抗,那麼檢察院要提起的就應該是一起強姦案的公訴,而鄧玉嬌的行為究竟如何定性,則應有法院根據審理強姦案的結果加以確定。」
對鄧玉嬌的精神病鑑定結論,賀衛方表示,不知道這是什麼機構作出的鑑定,多麼奇妙的「心智障礙」,它足以讓鄧玉嬌發生認知錯誤,卻又不像精神病那樣能夠不承擔刑事責任,同時又讓黃德智們得以解脫。一石三鳥。
賀衛方《鄧玉嬌案再思考:被告缺位》全文如下:(http://bbs.newssc.org/dispbbs.asp?boardid=7&Id=1316809)
我們在寫作時會忽然想不到一些事理。昨天,我在與高一飛教授商榷的文章裡,提出了關於鄧玉嬌案的一種可能性:
……況且幾個醉漢來到的本來就是一個提供色情服務的場所,一方出錢,一方出賣肉體,那是這個最古老行業天經地義的規則。嫖客心中,妓院裡哪裏有強姦這回事?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本來就不認為是犯罪,哪裏會有對報警的擔心和所謂「犯罪後不希望被發現的心理特徵」?我要你提供「特殊服務」,你不幹,無非是想多要錢。於是我拿出四千塊,你還不知趣,於是就霸王硬上弓……高教授,難道這種情況不可能發生?
寫到這裡,我居然沒有看到隱含著的一個結果,那就是,假如被鄧玉嬌殺死的鄧貴大以及受傷的黃德智的行為是強行與鄧玉嬌發生性關係,那麼這裡就不存在一個獨立的鄧玉嬌案!因為首先發生的是一個強姦(未遂)案件,之所以未遂是因為實施強姦的人遭遇到強有力的反抗。
鄧玉嬌的反抗乃是由一個先在的犯罪所引起的。這樣,順理成章的處理方式是,首先拘留或逮捕涉嫌強姦犯罪的黃德智,查清相關事實真相。如果預審結果表明,黃德智與鄧貴大的確是因為試圖強姦鄧玉嬌而遭遇反抗,那麼檢察院要提起的就應該是一起強姦案的公訴,而鄧玉嬌的行為究竟如何定性,則應有法院根據審理強姦案的結果加以確定。
但是,現在的情況卻是,前面的一個案件消失了。單擺浮擱地來了個鄧玉嬌案。彷彿我們說抗戰,前面沒有日本侵華的行為,卻毫無緣由地來了個中國的抗日戰爭。巴東縣公安局這案件辦得實在是蹊蹺。
5月10日案發,直到29日經過巴東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開除黃德智黨籍後,縣公安局才「因黃德智的不法侵害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已對其予以治安拘留。」。看起來,巴東縣有關部門早已將最終認定強姦罪以及與之相對應的正當防衛的任何可能性封殺殆盡了。
今天的《廣州日報》記者發自巴東縣的報導說,「據知情人介紹,對鄧玉嬌的精神病鑑定也有了結果,鑑定結論顯示:鄧玉嬌具有心智障礙,但具有部份刑事責任能力。」是啊,這姑娘有「心智障礙」,錯把好意當歹意。不知道這是什麼機構作出的鑑定,多麼奇妙的「心智障礙」,它足以讓鄧玉嬌發生認知錯誤,卻又不像精神病那樣能夠不承擔刑事責任,同時又讓黃德智們得以解脫。一石三鳥。
賀衛方絕對是個明星教授,北大果然是人才輩出的地方。人傑地靈啊。。
在學界,賀衛方被視為司法改革堅定的鼓吹者;在實務界和輿論界,賀衛方被看作憲政、民主、法治思想的佈道者;當然在另一些人眼中,賀衛方是一個「有些異端色彩」的多事者。有人說,賀衛方的學識、賀衛方的形象、他賀衛方的演講,包括賀衛方的嗓音,上帝把賀衛方塑造成了完美無缺的學術明星。
北大教授賀衛方簡介:性別:男,出生:1960年7月,籍貫:山東省牟平縣人,職稱:教授、博士生導師。
賀衛方簡歷:
1982年:西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
1985年: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
單位:新疆石河子大學支教
賀衛方履歷:
1985年,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並主持《比較法研究》季刊編輯工作
1995年,調至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任教
1992年,被聘為副教授
1999年,被聘為教授
1993年6-7月,美國密執安大學訪問學者
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學院訪問學者
北京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全國外國法制史學會副會長
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