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改革的悖論

一、維護利益是根本,穩定壓不倒一切

中國的改革就是一場由權貴主導的自上而下的社會改良,改革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政治穩定,手段是維護而不是改變現有体制,操作是在保證其利益盡量不受損害前提下的修遺補漏,所以改革主導者從始至終都將自身的利益安全視為一切行為的底限和前提條件。這种企圖以中國的專制政治体制嫁接西方的自由市場經濟,永遠定位于“多改別人,少改自己”的選擇性改革,其徹底性受主導者自身利益限制而必然大打折扣。—-掌握着強勢資源的權貴官僚,只以開明派的左手欲切斷守舊派的右手,在沒有体制外的任何壓力和制約之下,會像被驢踢了腦子一樣犯神經,同意從自己身上割肉施人嗎?

由于權貴掌握了國家法律政策的制定權和政治話語權,使得改革最終必然傾向于為權貴階級服務,多數時間表現為“劫貧濟富”,若有些對弱勢人群微不足道的點滴付出和撫慰性反哺,也很快被標榜成一种恩賜和圣明,這是權貴改革的最大悲劇。

權貴利益集團的改革設想以“求穩”為主色調,但他們的穩定和發展是建立在對弱勢的盤剝之上,這使更多的人產生了不穩定,使多數弱勢者的生存更加堅難。不具備穩定生存條件的多數窮人,必然要想方設法來爭取有利于自己的穩定模式和發展方向,就必然要触及到權貴利益的底限。

當“穩定壓倒一切”的理念受到挑戰時,穩定偶爾也要讓位于形勢,以更大的不穩定來換取穩定,才有了“大亂有大治,亂世用重典”之論,如89屠殺、98鎮壓事件,皆是在用一個更不穩定的大亂來達到穩定的目的。

也即,穩定与否當然要視權貴的需要而定。穩定,是在諸事皆無不想“折騰”之時,只求靜下心來享有社會財富時的一個借口而已。這种單极穩定,其實是壓不倒一切的。

當統治者在剝削別人時,他們也在付出剝削者的勞動,也需要獲得一种勞動本身(即剝削)的价值回報,也需要將這种剝削回報爭取到最大化。想要穩定而不愿付出任何代价,想改變現狀,卻又怕被別人改變了自己,想得到更大利益,卻不愿付出應有的成本,則只有進一步加大對不穩定者的盤剝。但這种以壓制和剝削換取穩定的做法,只能穩一時,卻不能穩一世,絕非長久治世之功。

中國從古至今的任何新政、改革或改良,往往因為現實中遇到自身和利益集團的巨大阻力而夭折,所以都是一次次理想主義的空中樓閣。說中國的改革是一場悖論,是因為它与國民普遍期望的那個結果正漸行漸遠。不過轉念想想,如果明白了改革的本質就是改良,就是自我維護和修正而不是革命的話,也就很好理解中國所發生的一切,即 “悖而不悖”。有鑒于此,對中國改革仍報有希望者,不妨從另外角度做一冷思考,重新評估中國改革的前途和命運。

二、國富民窮有等級,与民爭利不商量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界限在逐漸泯滅。資本主義里有社會主義,社會主義也吸收資本主義的成果。兩個社會制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毛澤東曾毫不含糊地宣布:未來中國要實現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和四大自由”--袁偉時 時代周報

在主義与問題,承諾与現實的紛繁中,中國的另類改革正朝着一個特定的方向急馳而去,那就是國家官僚資本主義對社會財富的掠奪所造成的國富民窮和貧富不均。

“2007年,國家預算內的財政稅收增加了31%,達到5.1万億元,占GDP的21%,相當于3.7億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12.3億農民的純收入。也就是說,即使不包括預算外的國有土地、國有資產、國有企業收入,政府一年可以花的錢等于3.7億個城鎮居民、12.3億農民一年可以花的錢。

從1995到2007年,去掉通脹成分后,政府財政收入增加5.7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計增加1.6倍,農民人均純收入才增1.2倍!

改革開放的成果由政府享受的最多,城市居民次之,農民分享的最少。這么多年里,只有政府的收入以遠高于GDP的速度在增長,城鎮居民和農民的收入增長速度都遠低于GDP的增速。

中國大約有115.6万億元資產性財富(包括土地、資源、資產和金融財富),其中,只有27.6万億是民間私人的(占24%),剩下的88万億屬國家的(76%)。如果2008年中國GDP和資產价值都上升10%,那么,老百姓從資產升值中共得到2.76万億元,而政府能得到8.8万億元。政府從經濟增長所帶來的資產財富升值中得到的份額,是民間的三倍!

所以,不管從稅收還是資產性收入,政府的錢比民間社會多。而國家有了這么多收入,是怎么花的呢?据財政部介紹,2007年政府在直接涉及老百姓的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福利上的開支,總共約6000億元,相當于財政總開支的15%,為全年GDP的2.4%,分到13億人身上,人均461元(相當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

政府教育經費開支只占GDP的2.7%左右。而目前世界平均水平約為7%,其中發達國家在9%,經濟欠發達國家也達到4.1%。

上海市的省、廳級干部,百分之九十擁有一千万以上的資金,廣東省的省、廳級干部,百分之九十九擁有一千万以上資產。天津、南京、蘇州、上海、杭州、廣州、深圳、珠海、長沙、重慶、西安等地高級娛樂場所,公費開銷占百分之七十至八十;高爾夫球場公費開銷占百分之七十五至九十;外資、中外合資會所消遣,公費占百分之四十,由私企、合資、外資代表支付,占百分之四十五。同時,高級娛樂場所、合資、外資會所,百分之九十五設紅燈區,受到當地政府、公安部門的保護。”—-從汶川地震看中國為什么离不開民主 陳志武

權貴享受着世上前所未有的財富,可無數的失地農民、失業工人、待業學生、退轉軍人的基本人權—-生存權卻也不能保證。僅在珠三角地區的血汗工厂,一年工傷斷指一項,就高達20000個左右,可政府多年來只求低人力成本优勢,對這些弱勢者的維權和自保困境視而不見,從未有任何回應和安排。而那些折遷維權的冤民,有些更要如同家常便飯般地長期承受基層暴力執法者的血淚折磨,种种難以想象的人間悲喜劇淋漓盡至地上演,權貴的奢華与窮人的困境,有如仙界与地獄一般,与當政者聲稱的“國富民強,盛世崛起”相去甚運。

冰火兩重天的無情現實令人扼腕,考其淵源,皆在于政府利用了“制度性犯罪”這一統治階級的強人工具,包括財富和為搶掠財富保駕護航的權力,盡數納入其私有囊中,將自己的一切行為定義為“合法”,視与己相違者皆為“犯法”,而視合情、合理于不顧。

三、欲改還休吝付出,自私心態難拿捏

中國人人都是改革派,任何階層都有改革意愿,在改革的大旗下,不同的階層對改革產生不同的利益述求,不同的階層擁有不同的改革標准,但皆以本階層的現有利益為基點,皆不認同損害自己利益的改革。面對改革的矛盾心態是,只想改別人的財,不想改自己的利,想改變現狀,卻不愿付出代价,想得到新利益,卻又怕丟了現財富。十三億人的改革,每個人的利益座標各不相同,每個人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改革就有了十三億個標准和定位。极左派也想改,但他要改的卻是复古,是倒退。民主派也想改,他們要改的是讓社會財富均等,人民自由獨立。權貴階級也想改,他們要改的是獲得更大的利益,擁有更多的權力。無數的窮人也想改,他們只想要一個穩定安康的生活。

改革本來應該是社會財富的二次分配,即“取富濟貧”,但這种達不成共識的技術改革,就只能得過且過,改革夢想永遠實現不了,唯一得利者,只有主導改革方向的權貴階級。權貴主導了改革的方向,使這种改革變成了“劫貧濟富”式的財富掠奪,將使社會矛盾進一步拉大,如若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再嚴重就會產生社會沖突和暴亂。

中國有一個怪現象,即有些從貧民有可能搖身一變成為新貴者,馬上擺脫原有的理念述求和政治認同,將自己重新定位為精英中人,并從此以精英者視角,与老權貴們沆瀣一气,來審視已不再屬于自己的那些窮苦的普羅大眾。

這承自于現有的道德判斷。因為在精英類國人心中,雖可能已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本身是在剝削別人,是在將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但卻認為理所應當自然而然的事,從沒有什么負罪感和原罪感。

總而言之,中國改革的阻力不在民間,而在高層的既得利益者。但這种阻力卻是与風險并存的,處于底層的普通國民不會永遠地承認這种不公平的制度安排下的人造命運,必會引起越來越多的底層人的反抗,接二連三的民抗官事件的發生,就是例證。

奧巴馬在09年3月30日針對通用汔車公司高管瓦格納的辭職一事上說:所有方面都必須(為經濟危机)做出一些犧牲—可中國,除了一直在為“增長”而付出着的下層人,既得利益者人誰愿意為改革做出犧牲呢?

解決之道,還是要從最基本的社會制度層面進行政治權利的公平分配,拉齊貧富歧視的國家政策,讓窮人有更多更公平從窮變富的社會渠道,讓窮人真正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用窮人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改變現狀,自我把握屬于窮人自己的利益和尊嚴,而不必再對富人的一些賜予感恩戴德。

四、十三億的公約數,窮人無存富難再

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公平,改革一旦出現,即說明社會已積累了不得不改的深層次矛盾,最主要的矛盾一定是在進行技術性改革的同時卻沒有進行更高層面的政治体制改革,而引起的制度不公和貧富分化。

改革又不可能不損害任何一個階層的現有利益,任何社會改革總是要有成本和代价的,天下沒有損人且利己的無償果實。改革就是要取長補短,損失少數人的利益,來符合多數人的利益,以達到財富共享和利益平衡,達到适度公平与和諧,進而緩和社會矛盾,避免政治危机的發生。

為了盡快完成社會轉型,國民(尤其是權貴)必須學會妥協,找出被多數人所認可的“改革的公約數”和“歷史的合力點”,才可能在改革困局中有所突破。

如果,多數人的改革(主要國家平均財富標准線之上的是富人)標准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為前提并毫無相互妥協的余地時,這种改革就走到了盡頭,一旦突破了窮人的心理防線,這种無可救藥的未日改革,等來的就只有革命。

不論是明搶還是暗奪,天下財富和權力往往不能一勞永逸地歸屬一個階級。不是勤勞和智慧得來的財富,不經全民普選的權力,其合法性自然是不存在的,還需要審視其來源是否符合普世价值和人類的游戲規則。

不論中國的權貴階級是如何“成功”的,但必須認同其財產“也有窮人的一份”。因為在中國尚沒有出現合理的“財富二次分配机制”的前改革時代,權貴們必須及時做好為后改革時代的社會公益事業進行奉獻的意識安排和心理准備。因為:

1、權貴的財富是在窮人付出与合作的基礎上獲得的,現在必須用一种“自我流放”的反哺心情來對社會進行适度的回報,這也是人世間所以需要出現企業家加慈善家的原因所在。

2、權貴与窮人同在中國比鄰而居,不可能完全割開來而自得逍遙獨享永年,故必須富濟天下,舍財求安,和諧共存。

3、權貴還肩負着改革之初“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然后富人帶動窮人致富”這個歷史承諾,現在是行反哺義務的時候了。

4、權貴有能力也有責任擔當起振興中華的歷史重任和道德良心,否則只有玉石俱焚。

2009-6-12

(《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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