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3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麗明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司法改革綱要,強調維護司法獨立,確保法院獨立辦案。不過,中國法律界人士則認為,在一黨專政的制度下,中國不可能有司法獨立。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上週公佈《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強調司法公開和透明,法院必須獨立辦案,任何非法干預將被追究,以貫徹落實和接受人民監督。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中共十五大關於推進司法改革的要求,在1999年推出首個五年改革綱要,在2004年又推出第二個五年改革綱要。
《中國律師》雜誌創辦人、北京市律師協會前副會長張思之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改革綱要並不全面。
張思之在香港出席一個有關司法改革的研討會時表示,司法獨立的概念在中國與在外國是兩回事。他以最高人民法院最近推廣的「社區法官」作為例子,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領導就連司法權的定義也分不清,竟要求法官扮演公安的角色,調查案件,在這種情況下,法官根本不可能獨立辦案。他說:
「我們的司法領域有一個所謂的馬錫五的辦案方式,法官要背著背包,走到前線,在那裡跟當事人接觸,進行所謂的調查研究,然後就地判案。我們最高法院現在是要推廣馬錫五辦案方式,連司法權的性質也未搞清楚。」
張思之說,對不少官員而言,三權分立只是虛假口號,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就曾明確指示法官和檢察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在一黨專政、權力集中於黨總書記的制度下,司法獨立根本沒有可能實現。他說:
「我在大陸不會談司法獨立的,因為只是空話,根本沒有意義。我們的 胡主席曾說過,維護黨的執行地位,就是政法戰線的首要任務,這樣還不明確嗎?一黨專政還是一個小集團,它還有七、八個人,一人專政更不得了。」
經常替維權人士辯護的北京律師莫少平也認為在中國司法難以獨立:「司法最終的權力不在法院,在政法委,政法委卻是代表共產黨的領導機關,所以司法根本不獨立。」
莫少平在同一研討會上表示,中國的司法改革和政治改革息息相關,沒有政治改革,就沒有可能有司法獨立。不過,他對中國司法改革的前景仍樂觀。他指出,在全球一體化的環境下,當權者沒可能抗拒人民對人權、民主和法治的追求。他說:
「現在已是地球村,一個國家不可能獨立存在。我反對官方那種說法,這是內政,其他國家沒有權利說話。現在基本上的共識是人權是超越國界的,不能說我在你這個國家沒有人權是我倒楣。正如一個家庭虐待自己的孩子,說這是我家的內政,別人不能管,這是不可能的,誰也要管。」
莫少平認為,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外國媒體起著關鍵作用,因為大陸媒體不開放,維權人士極依賴外國媒體和互聯網的信息,全面瞭解實況,協助維權。
張思之則期望全國人大能盡快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取消勞教制度,嚴禁中紀委以雙規刑式凌駕法律,逐步邁向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