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3日訊】(中央社台北3日電)中共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原區委書記董峰與情婦涉受賄人民幣1390萬元案一審宣判,董鋒判刑13年。據報導,董峰貪污腐敗,在民間有「1夫多妻區委書記」稱號,因妻子舉報而落馬。
香港中通社報導,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上述判決。董鋒的情婦也因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董鋒的辯護律師劉建華向記者證實上述判決結果,但他沒有透露法院認定董鋒受賄的具體數額。
在去年的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董鋒聯合情婦陳文共同受賄44筆,達人民幣13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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