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消費券使用時間至明年9月30日,符合領取資格者,每人可領取新台幣3600元消費券。
立法院院會上午處理「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由於民主進步黨團堅持應發放3800元現金,取代3600元消費券,院會處理前,由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未有共識。院會經表決後,通過行政院版本3600元消費券。
另外,院會通過附帶決議,明年3月底前出生、具戶籍的國民都可領取3600元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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