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風暴 財部:接受退貨廠商 可退營業稅

【新唐人09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七日電)財政部晚間表示,廠商因毒奶粉事件接受退貨,可依稅法規定認定為銷貨退回,退回商品如欲報廢,也可依法認定報廢損失。廠商如果有疑義,也可向所在地國稅局洽詢。

財政部表示,廠商如果是已開立統一發票者,接受退貨後,可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定,取得相關憑證後,辦理退營業稅。

另外,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定準則第101條之1規定,商品因故報廢者,可列商品報廢損失的減項。

毒奶粉事件波及相關業者,有關營業稅及營所稅的部分,財部提醒相關廠商可依相關規定辦理,以減少業者損失。

為避免中國毒奶風暴擴大,行政院日前也宣布成立「政府協助企業經營資金專案小組」,專案協助營運正常卻一時遭遇困難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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