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舉行槍支問題聽證會

3月18日﹐ 最高法院近70年來首次就槍支持有權問題舉行了听證會。此案被普遍認為是最高法院本屆任期內最重要的案例之一。

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規定:美國公民具有擁槍自衛的權利。這一案例圍繞華盛頓D.C.市政府是否有權禁止市民擁有手槍這一問題,進而關注: 憲法是否給予了美國人擁有槍支的廣泛權利,或者這种權利僅限于明确指定的"管制得當的民兵"。

美國是世界上民用槍支占有率最高的國家。自1970年代中期以來,華盛頓D.C.就已禁止私人擁有手槍,并要求家中的步槍或獵槍卸掉子彈或用一個触發鎖來進行控制。

但這一禁令面臨着最高法院保守派們接二連三的質疑。同時,論戰雙方也各抒己見。

最高法院似乎普遍支持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的觀點:在被拆卸的情況下,槍支看來并不能用于在家中自衛。

但華盛頓D.C.市長阿德里安•芬迪(Adrian Fenty)表示: “作為哥倫比亞特區的市長,在這個地區的任何地方擁有更多的槍支都會導致更多犯罪。這就是為什么我們這么堅定地反對任何對手槍禁令的廢除。"

預計到6月底法院將作出裁決。這一裁決可能會對美國的槍支管理法產生一個深遠的影響,并可能成為11月總統大選的議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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