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9日讯】京华城案柯文哲、沈庆京、李文宗、应晓薇27日获交保,北检不服提抗告。高等法院认定,台北地院未具体说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京华城案被告柯文哲4人逃亡等,理由不备,今天(12月29日)撤销原交保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
中央社报导,台湾高等法院表示,合议庭审理认定被告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前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等罪,被告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等罪,4人罪嫌重大,而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及图利均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4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高院表示,原裁定对于被告柯文哲、应晓薇、沈庆京、李文宗等4人无羁押必要性部分,未就其衡量事项为必要说明,也未具体说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4人逃亡,理由实属不备。
此外,原审谕知的具保金额,与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额是否相当?是否足以形成相当拘束力?原裁定也没有妥适说明。
高院表示,被告应晓薇除中华民国护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国护照,原裁定漏未审酌此项攸关逃亡与否的重要事实,也不恰当,本件检察官提起抗告为有理由,因此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原审法院。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及政治献金案起诉并移审在押被告柯文哲等人。台北地方法院27日裁定柯文哲交保新台币3000万元、李文宗交保800万元(侦查中尚有交保200万元)、沈庆京交保4000万元、应晓薇交保1500万元,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行为。
北检不服北院就柯文哲、应晓薇、沈庆京、李文宗4名被告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北院将北检抗告理由与本案卷宗送至台湾高等法院。高院审阅卷宗后,今天上午做出裁定。
(责任编辑:卢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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