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请辞党主席 法院裁准交付辞职声明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0日讯】因涉及京华城等案,民众党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检署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柯文哲日前声请将自己拟具的民众党党主席辞职声明交给民众党秘书长周榆修。台北地院认为不影响检方侦查作为,今天(12月20日)裁准。

中央社报导,前台北市长、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华城案、政治献金等案,台北地检署于今年9月间以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北检10月底声请延押2个月,台北地方法院裁准。本案预计将于下周侦查终结。

柯文哲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声请“准许解除其辞台湾民众党党主席之声明之禁止通信,而将之交付秘书长周榆修”。北院收案后,发函征询台北地检署意见后,今天裁定“被告柯文哲如附件所示之声明,得交付台湾民众党秘书长周榆修”。

北院指出,柯文哲所拟具的民众党党主席辞职声明,经审酌其内容,并未与其所涉犯贪污治罪制条例犯罪嫌疑相关,纯属该党一般党务运作事宜,应无勾串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不妨碍羁押声请人并禁止其接见通信的目的,且不影响侦查不公开。

北院表示,依据台湾民众党网页下载之“台湾民众党党章”第3章第2节第16条规定,仅规定党主席请辞后的处理方式,并未明定党主席请辞之程式;而依法理,应以请辞的意思表示到达,即生辞职效力。所以柯文哲声请准许解除其辞台湾民众党党主席声明的禁止通信,而将之交付秘书长周榆修,此种解除通信确可发生辞职的效力,属于合法且有效的行为。

北院认为,准许柯文哲辞党主席声明交付台湾民众党秘书长,声明交付台湾民众党时,即生辞党主席职之法律效力,且不影响检察官继续侦查作为,又无勾串共犯证人、湮灭证据之虞,柯文哲的声请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刑事诉讼法规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之被告,法院对其通信的禁止,效力及于书信以外的文件,若发送书信以外的文件时,看守所也应检具相关资料,报请检察官或法院同意后,才得发送。

北院人士指出,强制处分的种类很多,包括羁押、接见、通信等等,禁止的范围跟解除的范围,法官都是依据检察官或被告的声请为之。本件仅有柯文哲声请解除禁止通信,且限于特定通信内容,所以北院裁准的部分,也以此部分为限。

(责任编辑:卢勇信)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