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08日讯】以男子李振豪为首的人口贩运集团先后诱骗、贩卖88名民众到柬埔寨从事诈骗。一、二审均依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等罪判处李男有期徒刑18年,日前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此外,同案其余8名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6年6月不等徒刑定谳。
判决指出,民国110年11月间李振豪等集团成员与柬埔寨共犯共组买卖人口、诈欺犯罪组织,以高薪工作、帮忙清偿债务为由诱骗民众前往柬埔寨工作,但实际上是以每人数十万元的代价将受骗者卖到柬埔寨。
受骗者抵达柬埔寨后护照被犯罪组织收走,并被迫从事诈骗工作,若要求返台须支付高额赎金;受骗者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若不从或业绩不好会被殴打、体罚、关进小黑屋等,甚至被转卖。
111年间,检警发起2波查缉行动,统计共88人受害,台北地检署分2波起诉李振豪等人。
一审的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李振豪等人部分认罪、部分否认犯行,为获取高额利益,组成跨国性买卖人口组织,侵害多名被害人的自由、身体、生命法益,严重危害个人法益及治安,置被害人于惶恐、无助之境而不顾,恶性重大。
一审依营利以诈术使人出国罪、买卖人口罪及主持、指挥或参与犯罪组织罪,依其分工及参与程度、所生危害、犯后态度等分别量刑,据此判处李振豪18年徒刑,其余8名被告分别判处11年至16年6月徒刑。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审认为,部分被告于二审开庭期间改口认罪,因此部分撤销改判,部分维持原判;李振豪维持18年徒刑,其余8名被告分别改判9年至16年6月不等徒刑。
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无违误,量刑妥适,日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此外,李振豪涉及另一起人口贩运防制法案件被判处18年徒刑,上诉高院审理中。
(转自中央社/责任编辑:卢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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