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0月30日讯】中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前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被指控受贿超过8.13亿元人民币,周二(10月29日)在天津被判死缓。据明慧网报导,孙志刚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通报称,孙志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鉴于孙志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现年70岁的孙志刚曾在湖北、安徽、贵州任职。曾任湖北省委秘书长,安徽省常务副省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贵州省省长、省委书记,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8月28日,孙志刚落马,成为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前省级党政“一把手”。
2024年2月,孙志刚被逮捕。
据明慧网报导,“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的初期,湖北省宜昌市市委书记孙志刚等人,就开始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他主持部署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会议。
对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留、勒索罚款,一次上千元。
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绑架、抄家、判刑迫害,负有责任。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易文、刘芳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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