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中国新闻界的悲哀与耻辱

河北燕郊爆燃事件发生后,央视记者在当地采访遇阻,引发热议。

3月13日晚,中国记协官微发文《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对记者采访遇阻表达抗议。

近十多年来,记者采访遇阻在中国其实已是常态,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就我所知,中国记协就此表达抗议的事之前还从来没有过,这次是破天荒第一次。

中国记协一向自称是记者的娘家,维护记者的合法权利是其基本的职能,这种时候理应站出来发声。比之于以前的默不作声,这次总算做了一件份内的事。

但当我认真看完《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一文后,我的一个强烈感觉是,中国记协发出这样的文章,简直就是中国新闻界的悲哀与耻辱!

为何这么说?

先看文章的具体内容。

文中一连提出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记者应该进行采访吗?

文章认为应该。“如此重大的公共安全事故,民众都在期盼了解更多信息。记者用专业的镜头记录灾情实况、救援经过,可以最大程度回应民众关切,制止谣言传播。”

第二个问题是:记者是添乱吗?

文章认为不是。“记者如实报导现场情况,冷静专业客观进行报导,遵守新闻伦理规范,能最大程度缓解公众焦虑、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第三个问题是:一纸通稿真能代替现场报导吗?

文章认为不能。“若没有媒体记者,公众会怎样寻找答案?一是看官方发布的通稿,二是看互联网上广泛流传的各种信息。但官方通稿不会面面俱到,互联网传信息易滋生谣言,媒体对信息的补充显得尤为重要。”

文中对三个问题的回答,没有一条不是新闻界最最基本的常识。

记者的本职工作就是采访,不让记者采访,等于变相取消了这个职业。这是不是常识?

记者采访不是为了添乱,而是为了及时报导新闻的真相。真相不明,谣言满天飞,社会才会乱。所以,添乱的不是记者,恰恰是阻扰记者采访的人。这是不是常识?

官方通稿是官方通稿,不能取代记者的报导。如果官方通稿能取代记者的报导,还要记者和媒体干什么?这是不是常识?

所谓常识,就是无需证明和强调的公理,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这样的公理显然是大家都应该知道的。可现在居然要由中国记协出面发文予以阐明和强调,这说明什么?说明在河北当局看来,燕郊爆炸事件发生后,记者不应该前来采访,采访就是给政府添乱,记者只要采用政府的通稿就可以了。其实,这也不仅是河北当局的看法,而是中国从上到下各级政府的共同观点。可见有关常识在现实中已经被颠覆到了何等地步。换个角度讲,这说明中国新闻界的处境当下已经沦落到何等反常的程度。

再看文章的题目——《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

在 “采访”之前冠之以“正当”二字,言下之意就是说采访分正当和非正当两类,正当采访才是记者的权利,非正当的则不是。

这样的说法,恐怕翻遍中外新闻史也找不到,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说采访分正当和非正当两类,那么什么是正当的采访,什么是非正当的采访?又由谁来界定采访的正当和非正当?是不是说必须由官方对采访做出正当与非正当的界定之后,被界定为正当的采访才可进行,被界定为非正当的则不允许进行。在这种情况下,还可能有新闻自由吗?还可能有真正的媒体、记者和新闻吗?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发布《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一文,中国记协的本意是想维护央视记者的采访权利,结果无意中却暴露了在中共的言论箝制下,记者已无采访重大事故、突发新闻的权利,新闻自由已荡然无存的真相。试问,这不是中国新闻界的悲哀与耻辱是什么?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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