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丹》的作者李建彤,是刘志丹的弟媳妇。她选择写刘志丹这个题目时,起先曾有些犹豫。刘志丹被毛泽东称为“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周恩来称他是“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人民的英雄,要数刘志丹”。李建彤觉得这个题目太大,自己的思想水平和艺术修养都还不够,加上和刘志丹的斗争经历相联系的,还有一段错综复杂的历史,她恐怕自己驾驭不了这样的题材。后来,在工人出版社的热情鼓励和支持下,李建彤才下决心动笔,投入紧张的创作。
一九五九年夏天,李建彤已经写了三稿,出版社想公开出版。时任中共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的习仲勋看过后,认为还不成熟,未到公开出版的时候。于是作者又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又写了四稿、五稿,写到第六稿,报纸便先发了其中若干章节。
大阴谋家康生素来对小说不感兴趣,从来不看这类作品。
有一天,一个好拨弄是非的亲信对他说:
“你知道最近发表《刘志丹》这部小说不知道?”
康生摇摇头:“不知道!”
“这个问题的历史背景,很值得深思。”亲信煽动说:“写刘志丹,我看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是以美化刘志丹为名,行替高岗翻案之实!”
“哦!”康生不动声色嗯了一声。第二天,他即下令:所有报刊,一律停发小说《刘志丹》,又责令工人出版社突击印出六百本,送中央会议审查。
康生不亏是位头脑发达的奇想“专家”。刘志丹是中共陕北根据地的创建人,颂扬刘志丹和陕北根据地的丰功伟绩,不是贬低毛泽东在江西建立根据地的作用了么?不是抬高一直在陕北根据地的反党分子高岗的地位,为他翻案吗?他苦苦思索着,谁是从陕北出来的?谁参与了这件事?对,习仲勋是从陕北出来的,又是西北局的副书记,又参与了炮制《刘志丹》这部小说。
他亲自给毛泽东写了个条子:“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
一张小纸条,威力不亚于一颗原子弹。《刘志丹》小说的作者,编辑出版者和曾看过小说稿子的人,都祸从天降了。
习仲勋不是小说作者,但看过小说,自然是“反党集团”的首脑人物了。
没过多久,毛泽东将康生写的条子,正式公布于众。康生有了尚方宝剑,语气更是凛人:
“你们的真实目的,是为反党分子高岗翻案。你们心里也明白,赤裸裸地为高岗翻案,没这个胆量,只能通过影射文学,来达到翻案的目的。……利用小说替高岗翻案,也是为彭德怀翻案。彭德怀写了八万言书,而你利用小说美化高岗,实际上,也是为彭德怀鸣冤叫屈!”
越扯越厉害,越吓人!
康生的本事不只是煽动对作者开火,他还有更高的一手,就是顺蔓摸瓜,上下左右,大刮株连之风。
习仲勋在劫难逃了。康生一口咬定:“习仲勋勾结刘志丹的弟弟刘景范和他爱人李建彤,合伙炮制反党小说《刘志丹》,目的是为高岗翻案。”
真是舌头底下压死人。
在北戴河会议的小组会上,康生对着习仲勋的面喊道:
“你是反党集团的挂帅人物。你们这个反党集团,不仅有刘景范,还有贾拓夫。上有头目,下有手脚。你们的活动能量,可谓大矣。有的在后台摇雕翎扇子,有的在前台冲锋陷阵,你们是想翻天哩!”
康生抢到了专案组组长的头衔。
康生亲自挂帅,进行“三堂会审”,先从李建彤下手。他们抢去李建彤的采访笔记本,按记录上的名单,跟踪追击。凡是笔记本上记名采访过的人,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这些被株连出来的,都得照康生的需要招供,又让一些受株连的人互相厮打、乱咬,谓之“敌打敌”、“分化瓦解”。又迅速将此案范围扩大到五个省份,最后下令,把五省有关人员统统调进北京“学习”。
这样,《刘志丹》反党小说案从一九六二年八月,一直到一九六六年,仍然没有结案。
“文革”旋风一到,《刘志丹》反党小说一案,自然升了级。
康生亲临小说作者李建彤的工作单位,质问这个单位的“造反派”:
“你们为什么不揪刘景范?他老婆写了反党小说《刘志丹》,不批斗这些人,你们还算得上革命派吗?”
“四人帮”成员姚文元也叫喊:
“反党小说《刘志丹》的要害,就是为高岗翻案,那些策划小说出版的、看稿子的,一个个全是反党野心家!”
《刘志丹》被定的罪名五花八门:
为高岗翻案;
为习仲肋篡党篡国捞取政治资本;
剽窃毛泽东思想:
以陕甘宁根据地与中央苏区分庭抗礼。
……
习仲勋被撤销了国务院副总理职务,流放河南洛阳一家工厂劳动改造;受审16年,关押八年;
贾拓夫,国家经委副主任,早被撤职,“文革”时被弄到北京郊区某个地方囚禁起来,最后惨死在囚禁地;
马文瑞,劳动部部长,受株连关押6年;
白坚,一机部副部长,曾同刘志丹一起工作过,熟悉刘志丹的情况,向李建彤提供过素材,被定为“反党集团成员”。受尽凌辱,被揪斗致死;
刘宗焕,湖南省劳动局副局长,不分昼夜地批斗、毒打,被沉入河中,含冤而死;
高丽生,工人出版社社长,被捕之后施以车轮战术,被肉刑折磨而死;
吕宁,工人出版社干部,被毒打成内伤;
周培林,遭受电刑折磨;
何家栋,小说《刘志丹》责任编辑,全家被赶到农村,工资停发,全家六口,每人每月只给五元生活费。饥寒交加,陷入绝境,他母亲和两个儿子生病,求借无门,在病困中死去;
王悦贤、刘景华,普通群众,李建彤去陕北采访,路不熟,王、刘二人好心带路,惹下大祸。两位无辜者被逼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后含冤而死;
1962年以前,习仲勋曾吃过饭的一家饭馆的经理,有一天突然被几个不速之客抓走。
经理莫明其妙,后来审讯他时才恍然大悟,他被“内定”为习仲勋的地下交通员。
由这位经理,开始了“滚雪球”,株连到烤鸭店经理,由烤鸭店经理又株连到湖南饭店经理。结果呢,仅一个饮食行业,便株连上五十九户,逮捕了十几个人,其中被折磨而死的就有五、六个人。
《刘志丹》反党小说案,从一九六二年始,到一九七九年结束,长达十七年。仅在陕甘宁边区,被诬陷为“彭德怀、高岗、习仲勋黑爪牙”而遭迫害的就达万人之多!
最后,直到一九七九年,才给受冤屈的人平反,为冤死的人昭雪。
制造出这样一桩骇人听闻的奇冤奇案,在中国酷吏史上,也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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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