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8月30日讯】重庆市北碚区81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桂碧,8月25日被江北区法院宣判一年刑期。这是同一法院在短时间内第二次对同一案子作出不同的判决。法院称,上一次判决不算数。
现居美国的原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告诉大纪元:如果同一法庭对同一案件作出两个判决,那极其荒诞;此案中,刘桂碧的基本权利被剥夺殆尽。
明慧网报导,2023年7月4日上午10时,江北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对法轮功学员刘桂碧非法开庭。当局不允许任何人旁听,她丈夫到场后未被允许进入法庭。
审判庭台上5人。台下,刘桂碧的自我辩护尚未陈述完毕,5人全部离席。法庭里仅剩刘桂碧一人。刘还以为是休庭。
不久,刘桂碧被拉她去法庭的司机告知:开庭结束,送她回家。后来,法院送来了判决书,判刑6个月。
8月23日,江北区法院来人通知:要重新开庭,上次的判决不算数。
8月25日,法院来人开车拉她去开庭。
开庭时间大概只有5分钟。宣判刘桂碧被非法判1年,罚款3000元人民币。宣判完,开庭即结束。整个过程,不允许辩护。
2023年2月16日,刘桂碧在北碚区静观镇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举报,被静观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监视居住。4月18日,被北碚区检察院非法起诉。4月26日,案子移送到江北区检察院。
就刘桂碧被非法庭审和判刑一案,吴绍平律师向大纪元表示,此案疑点重重。
他质疑当局为何不允许家属旁听,也不允许别人旁听。
他说,这个案子“等于秘密开庭”。
“不允许旁听的情形只有两种,一个是涉及国家秘密,二是涉及个人隐私。除此之外,其它案件都是要公开审理的。”
“我们不认为她(这个案子)涉及到任何国家秘密,也不涉及到隐私。”
第二,“一个案件怎么可能出现2个判决呢?”
“如果是针对同一个案件,同一事实,同一审判点,它不能够出现这种问题的……这是很荒唐的事情,我都无法想像,完全无法想像。”“法律上,当然不允许。这就是它荒诞的地方。”
“同一个法庭,同一事实,同一个案件,出现2个判决,这个是完全不可以理解,也(是)不能接受的。”“完全超出了一个常人所能理解的逻辑范围、认知判断。”
他说,“我很震惊,不敢相信。”“如果属实,(那中国的)社会倒退的情况,实在太可怕了。”“就是太荒唐了。”
吴绍平表示,法轮功学员刘桂碧的基本权利被剥夺。“被告人的权利,被剥夺殆尽。不管是自辩的权利,还是家属旁听的权利。”
他表示,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基本言论自由和基本人权。
“以法轮功学员向人讲真相为由,将他们抓捕,这本身是非法的事情。”
“人们有权获得真相、了解真相。中共以这样的理由去抓捕法轮功学员,是侵害公民基本人权的。”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