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律师多角度做无罪辩护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4月13日讯】广东深圳法轮功学员叶智敏3月17日被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当庭从多角度为他做了无罪辩护。叶智敏于2022年11月28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流塘派出所警察绑架。

明慧网报导,律师陈述时多次被法官打断。往往不等律师说完一句完整的话,法官就说“我明白了”,以此阻止律师继续说完。公诉人在法庭上不给出任何证据,就断定当事人“破坏法律实施”(《刑法》300条)。

律师多方面论述当事人无罪,其中第一点为:“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给叶智敏定罪,违背罪行法定原则。律师指出,“罪行法定”,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能为罪,这是刑法的最基本原则。

《刑法》第300条第1款,原文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针对这一点,律师认为定此罪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要有组织,或者利用(组织)的行为;第二个是要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而法轮功没有花名册,内部无上下领导关系。

此外,起诉书中没有指名当事人具体破坏了什么法律,破坏了其中的哪一条、哪一款。而且,只有握有公权力的人才能做到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一个普通公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所以,律师认为,“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指控是荒唐的。

另外一点,律师认为,叶智敏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任何犯罪都是有社会危害性的,没有社会性,也就是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律师还从以下多角度为叶智敏辩护: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的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属于无效的司法解释。

法院没有提前3日告知叶智敏开庭时间,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而审判程序存在问题。

中共宪法第33条到第36条间的基本权利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其中,信仰自由单列一条。《世界人权宣言》在序言中也写道,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中国是《世界人权宣言》的发起国和签署国,有义务履行宣言的全部规定。

最后律师请求法官“秉持职业操守”,“以法律人的理性,抗击当下以权代法、以言废法的反法治逆流,依法宣告被告人叶智敏无罪!”

叶智敏当庭针对公诉人所说的法轮功书籍扰乱社会秩序而反问到,能否把书籍出示给在座的各位,让大家评判,这些书的内容是什么,怎么会扰乱社会秩序。他还说:“‘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那么无论谁去打击‘真、善、忍’,那么它就一定是邪恶的。”

中共公检法相互勾结 非法庭审判刑

中共自1999年开始对法轮功发动迫害以来,多以所谓《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但都遭到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的驳斥。律师们认为这种定罪违法、荒诞不经。

而中共法官、公诉人明知站不住脚,也要沆瀣一气,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把他们投进监狱。所谓的庭审只是走过场而已,对法轮功学员判的刑期其实是由幕后操纵的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提前内定的。

大陆的一位维权律师(匿名)曾告诉大纪元记者:“我听说他们(政法委、“610”)就是通过一个电话或者一级一级地口口相传这种形式来做的,比如说想抓谁啊,或者是把谁定为什么啊,其实他们是真正地在破坏法律的实施。”

“在这个完全的独裁国家里,政法委、‘610’在主导这个事情(非法判决),其实这是国家制度的问题,是由一个系统在做这方面的事。”

旅美的大陆人权律师吴少平曾在大陆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过,他向大纪元表示:“我们在阅卷过程中就发现,一审法院在审理期间就向二审法院请示汇报,二审法院回函给他们,说这个案件要判多久、怎么判等等,就已经定了。”

以下的案例可以证明政法委对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幕后操纵。

2019年8月,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枉判九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七位是老年人,89岁的张新伟被非法判3年。该案曾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但省政法委要求公安局尽全力收集证据,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

为此省政法委主持召开“三长会议”(即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还有政法委、“610”、公检法头目等参加的会议)定案,下令必须判法轮功学员3年以上的徒刑,年龄再大也要判。

中共法官惧怕正义律师上庭辩护

正因为是黑箱操作,中共法院法官因而惧怕律师当庭指出法庭审理与判决的违法性,所以就想方设法阻止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阻止、刁难律师见被非法起诉的学员,打断律师当庭的辩护,为学员推荐援助律师做有罪辩护,甚至赶走律师、抓捕律师等等。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张萍于今年4月7日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庭审。她已被迫害得体力不支、身体消瘦、头发变白。她被非法戴上手铐脚镣到城关区法院。她家人看到法院指定的援助律师,明确告诉此律师:“我们有律师,请你离开。”

张萍家人委托的律师为张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指出:“起诉书中所列的法轮功宣传品及相关的视听资料是本人合法财产,不是犯罪证据。”针对公诉人所称的X教宣传品,律师说,“公通字【2000】39号,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而这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明确法轮功不是X教。”

2022年6月14日,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法轮功学员张素琴因给人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今年2月17日,张素琴遭非法庭审,被检方安上所谓“破坏法律实施”“信仰邪教”的罪名。对此,她的辩护律师谢燕益有理有据地一一驳回,其间多次被法官打断。最后法官终止辩护,还叫法警把律师带出法庭,当晚才将他释放。

2月18日,谢燕益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所有的法轮功案件都是冤狱,都是假案子,都不是法律的意志,都是一场政治阴谋和政治迫害,绑架了整个国家机器。”

多年来,谢燕益为许多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常被中共打压,他的律师证被注销,家人遭株连。

案例选自于明慧网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叶萍)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