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因毛泽东“疑心”制造的一起大冤案

1954年至1955年,中共在山东省制造了一起株连甚广的冤案——“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案”。此案被认为是中共建政以来在山东制造的最大冤案

向明何许人也?

向明,山东临朐县人,1909年出生。1929年8月加入中共,历任中共济南市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长。1938年,任中共领导人刘少奇的秘书。1939年,随刘少奇到豫皖苏区任新四军游击支队二总队政委、豫皖苏区党委副书记、苏中四地区书记、苏北盐阜地委书记、新四军三师八旅政委。

国共内战时期,向明曾任中共鲁中区党委书记、华东野战军八纵队政委、胶东区党委书记。向明在陈毅、粟裕的直接领导下,参加过1947年的鲁南战役、孟良崮战役、莱芜战役等。

向明突然遭难

1949年至1954年,向明历任中共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青岛市委书记、市长,山东省政府副主席、省军区副政委,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副书记、第二书记、代理书记等。

1954年3月,中共在北京打了一个“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高、饶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是中共建政后打倒的第一个反党集团。高岗被打倒前任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府副主席、军委副主席、国家计委主席,饶漱石被打倒前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高、饶被打倒后,中共对高岗工作过的东北局和饶漱石工作过的华东局的一些官员进行了清洗。向明所在的山东分局受中共中央和华东局双重领导。

同年4月,毛泽东派华东局第二书记陈毅、中纪委副书记钱瑛到山东,调查向明与高岗、饶漱石的关系,以及山东分局的问题。

1954年7月3日,向明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1954年8月,陈毅主持召开中共山东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中心议题是解决“向明问题”。会议最后作出决议,认定向明积极参加了“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提出了一系列反党纲领,“实际上已成为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的代理人”。

决议称,向明在山东大搞独立王国,在农村执行了富农路线,在城市执行了资产阶级路线,对上顶抗,对下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排斥异己,老虎屁股摸不得。“为了严正党的纪律,特建议中央和华东局给予严格的处分”。

1955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写出报告,认定山东分局有一个“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提议开除向明的党籍,10月10日,中央批复:同意开除向明党籍(未通知本人)。

1955年5月,向明被调到河北省农村工作部,未明确职务。1955年10月至1962年8月,向明在河北省保定市被“隔离审查”长达7年之久。

1966年文革爆发后,向明被扣上“反党分子”、“走资派”、“叛徒”等罪名,受到无休止地批斗、打骂、围攻、抄家,身心受到极大摧残。

1969年,向明被送到河北省“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在参加劳动时,因体力不支摔倒,送医院后没有得到及时治疗,12月18日,含冤病逝。

向明去世七年后,1977年6月3日,中共河北省委因向明曾被捕入狱,将其定为叛徒,开除党籍。

山东分局被撤销

在处理向明问题的过程中,山东分局副书记赖可可、高克亭、任质斌,分局委员兼秘书长张辑五、副秘书长段林,分局组织部副部长王建明,分局统战部副部长吴若岩,宣传部副部长王众音等都受到处分。

经过这次清洗,除远在北京“养病”的山东分局书记康生外,以向明为代理书记的山东分局几乎全军覆没。

之后,中共中央批准撤销山东分局,成立中共山东省委,由舒同任省委第一书记。原山东分局的几个副书记统统“下放锻炼”。

向明事件株连甚广

1955年2月至1956年夏,山东省委在全省开展“肃清向明影响”的运动。

因为向明曾主政山东青岛,青岛市委揭发向明、王少庸、吴若岩、曲及先、华岗、王绍洛等在青岛结成反党宗派集团,进行了一系列反党宗派活动,有包庇、放纵反革命分子等行为。

向明的问题被进一步升级为“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

山东省委决定:对向明、王少庸、吴若岩、华岗进行隔离反省。因向明已调到河北省工作,葛申在公安机关工作,向明、葛申分别由河北省委和公安部进行审查;曲及先、王绍洛被逮捕。

山东省委抽调90多名干部,成立多个专案组,对上述反党宗派集团成员进行审查。据统计,各专案组进行了1162次“查证”,重点查对了中共华东局、山东分局、胶东区党委和青岛市军管会等部门的有关档案、电报等。

专案组抓住向明在“解放”初期主持青岛军管会工作时,按照中共的政策释放过一批被俘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和在反特斗争中运用过一些策略方法,把向明的问题上升为“里通外国”,下令逮捕了一些与此有关的干部。

此后,专案组还制造了青岛市委书记王少庸、青岛市公安局副局长葛申等人的“反党宗派集团案”、“反革命内奸嫌疑案”;山东省委委员、青岛市第二书记孙汉卿、青岛市委书记处书记矫枫、青岛市副市长崔介、青岛市委宣传部长孙扑风等人的“右派反党集团案”; 省委书记处书记、原青岛市第一书记李广文等人的“右派反党集团案”;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宏毅等人的“通敌叛国”案;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华、韩洁石等人的“反党宗派活动”案。

1949年11月青岛市委成立后至1956年6月,历任青岛市委书记向明、赖可可、任质斌、王少庸、李广文,副书记薛尚实、孙尚卿、王建明、于明、刘特夫,秘书长曲及先、王卓青,除薛尚实、刘特夫、王卓青三人外,其余的全部被打成“以向明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成员和骨干分子。

济南市委书记高启云、胶州地委书记林明、莱阳地委书记张竹生等也受牵连,被冲击。

1954年4月至1959年2月,围绕向明事件,山东省处理了省一级的领导干部十多人,省直各级机关部门负责人近百人,全省范围内的各级领导干部上千人。

只因毛泽东起疑心

向明被打倒,不是当时华东局第二书记陈毅决定的,也不是当时的山东省委决定的,而是中共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决定的。

1954年初,中共中央酝酿加强以高岗为主席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领导班子。当时主持中央组织部工作的饶漱石,曾向中央建议抽调向明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

这件事被认为是饶漱石想利用向明作为桥梁跟高岗建立“反党联盟”关系。向明也因此被认为是站队站在高、饶一边。

1954年2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四中全会,向明出席了这次会议,他在会上揭批高、饶“反党罪行”时,被认为态度暧昧,发言空泛,没有如会议对他预期的那样揭出高、饶更严重的问题。

毛泽东在听取会议汇报时说:“向明我支持他,他不支持我。”

1954年4月,陈毅离开北京到山东前,曾向毛泽东请示如何处理向明的问题,毛泽东对陈毅说:“我每次坐火车从济南路过时,都不敢下车呢!”

向明冤案被平反

数十年后,当年曾经经手向明案的时任山东省长赵健民说:“实际上,这个所谓的‘反党集团’究竟是怎样组成的,成员之间有什么特殊关系,他们又为什么反党?所有这些重大问题,即使是提出有一个‘反党集团’的人,也根本举不出一件有力的事实来。”

1980年12月17日,中共河北省委印发“关于为向明平反的通知”。通知称,经中纪委复查,并报中央书记处通过,认为过去认定向明“在政治上、组织上、精神上积极支持饶漱石,参加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联盟”,不是实事求是的,是不能成立的。

关于向明被定为叛徒问题,1979年7月,中共河北省委复查后认为,向明在被捕期间没有自首叛变问题。过去省委对向明所做“叛徒、清除出党、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结论是错误的。

1981年4月2日,向明追悼会在北京举行,向明冤案被平反。

结语

所谓山东最大的冤案,实际上是毛泽东疑神疑鬼,怀疑以向明为首的山东分局有人对他图谋不轨,而被人为制造出来的。

迄今发现的史料证明:所谓高、饶反党联盟根本不存在。高、饶既没有反党,也没有结成“反党联盟”。

中共权力斗争历来都讲:“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高岗、饶漱石、向明等,都是中共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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