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1月20日讯】内蒙古一个因行贿罪被判刑的商人近日向当地中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引起外界对其行贿对象,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原集宁区委书记杨国文一案的关注,杨国文妻女及干儿子伙同受贿,以及他受谍战剧启发将赃物隐匿在鸡窝中等详情随即曝光。
内蒙古中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姜某阳,因涉内蒙古乌兰察布原市委常委、集宁区委原书记杨国文一案,被认定为向杨国文行贿的110多个行贿人之一。姜某阳已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但姜某阳近日再向通辽市中院寄出材料,提出重审申请。
这个本身并不起眼的小案件正在申请重审的消息传出后,意外引起了中国媒体对涉案人行贿对象杨国文贪腐案的兴趣。媒体获取了杨案的判决书,杨国文贪腐及受贿的详情因此被披露出来。
据澎湃新闻网报导,杨国文曾任凉城县财政局局长、化德县县委书记、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局长、乌兰察布市委常委等职务。作为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集宁区的“一把手”,杨国文的生活十分腐败,曾让司机开着公车送他夫妇俩去北京看女儿,每晚9点后开始出去寻欢作乐。
杨国文的办公室经常有人排队送礼,至少有一百多名干部曾向他送礼金;还有百余名商人向他行贿。
报导称,据办案人员统计,杨国文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利用职权聚敛不义之财,涉案总金额达人民币 1.5 亿余元(人民币,下同) 。其中,姜某阳行贿案是由杨国文的女儿“策划”,然后由杨国文妻子的干儿子王某乐等人具体实施的。
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5 月期间,姜某阳向王某乐共计支付好处费 217 万元人民币。王某乐则把其中160 万元交给了杨国文的女婿张某,10万元交给了杨国文妻子张某芳,还用32.3万元为杨国文女儿杨某华购买了宝马车,王某乐自己分得 14.7 万元。
2018 年 12 月姜某阳行贿案东窗事发。2021 年 7 月,霍林郭勒市法院以姜某阳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姜某阳不服,提出上诉。同年 11 月,通辽市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被驳回后,姜某阳仍然不服,已于近日委托律师将申请材料寄出,向通辽市中院提出再审申请。
在案件审理期间姜某阳怀孕、生产、哺乳,因此目前姜某阳仍处于监外执行状态。
陆媒的报导进一步披露,接受姜某阳行贿只是杨国文贪腐案中的冰山一角。杨国文在落马被查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 4,600 余万元,还有价值人民币 9,400 万余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杨国文在北京某小区为女儿置办房产的事被知情者举报后,察觉自己有被调查危险的杨国文绞尽脑汁藏匿赃款赃物。受谍战剧的启发,他亲属家的仓库、废弃的水箱、树林、装煤的库房,甚至鸡窝,都被他隐匿了大量人民币、外币、黄金、名表等赃物赃款,仅这些零碎财物就折合人民币 2000 余万元。
2019 年 2 月,杨国文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通辽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 300 万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