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8月17日讯】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新闻看点》,我是李沐阳。今天是美东时间8月16日(星期二),亚太时间是8月17日(星期三)。
今天焦点:习放曾庆红一马?不查史文清枪源;戏精虎演艺送别,工具人监听手下;胞兄女也不放过,赣南王女友遍地;13岁小学生产子,家属公开发声;最初报警不立案;谁向保安泼脏水?
今天我们要谈两个内容。一个是被称为“戏精”的史文清被判死缓,习近平留下他的一条命,用意何在?另一个是湖南13岁小学女生产下一名女婴,家属的说法与警方通报差异太大,背后的真凶究竟是谁?
13岁女生这个内容很多媒体都在报,也是我们的必谈话题。但是这部分内容相对比较敏感,会触动YouTube的游戏规则。所以没有办法,只能把这部分内容放到干净世界的《新闻看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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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查史文清枪源 习放曾庆红一马?
今天(16日),中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史文清被宣判了。当局以受贿罪判处史文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史文清有期徒刑一年。两罪合并执行,判处史文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法院审理,从2003年到2020年5月,史文清在任职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敛财数额超过1.95亿。2004年,史文清将从他人处获取的1支手枪交给亲属保管。史文清是中共十九大后,第一个被控非法持枪的“老虎”。
经鉴定,史文清的那把手枪是“制式手枪”。所谓的“制式手枪”,中共公安部有明确的规定,就是指经过定型试验,并且经过军队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投入装备、使用(含外贸出口)的手枪。因为中共对枪械管理非常严格,中国的手枪都有编号,编号反映着生产厂家等各种信息。
也就是说,当局要想查出史文清手枪的来历,是很容易的事。但是当局似乎是点到为止,并没有深究彻查。仅仅就是说“从他人处获取”,至于从谁那里获取,当局并没有深究。或者是已经知道了从谁那拿到的手枪,但是没有提。
这种做法,似乎是习近平当局故意卖的破绽,让人看出他故意“放了一马”。为什么要“放一马”呢?这或许是一个利益交换。
现在正是二十大即将召开的时候,习近平正在争取各方支持,以获得第三个任期。从这一点说,他很可能在这里卖个人情,以获得这一方的支持,至少是不能明确反对。那么这可能是谁呢?
公开资料显示。史文清曾经是中共前政协副主席苏荣的旧部。2007年到2013年,苏荣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史文清在江西任副省长等职务。在这段期间,史文清曾卷入苏荣之子苏铁志的案件,史文清帮助苏铁志获利1,200万元。还通过苏荣的妻子,史文清直接向苏荣本人输送利益。
但是苏荣现在正在秦城监狱数日历呢,一个囚犯是不太可能值得习近平放一马的。顺着这个脉络往下查,会发现苏荣是“江西帮”的主要成员,他是中共退休常委曾庆红的心腹。
从这个官场脉络来判断,值得习近平放一马的人,很可能是曾庆红。也的确,在江曾派系中,曾庆红目前的影响力的确有超过“活死人”江泽民。而且弄一支制式手枪,对曾庆红来说是非常容易的事。
换个角度说,习近平很可能卖这么一个破绽,让曾庆红知道被放了一马。习近平是以此来换得曾庆红的支持,获得第三任期,至少也是曾庆红不能公开反对。
但是习近平能不能连任第三任期,得看中共能不能续命到那个时候。如果早早就解体了,那现在做的这一切都是白费。这个我们先不谈,这里来说说有“戏精”之称的史文清,有一些细节很值得关注。
戏精虎演艺送别 工具人监听手下
在史文清的身上,有一个醒目的标签——“戏精虎”。据媒体报导,2015年7月,史文清卸任赣州市委书记。他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说,“我永远是个赣南老俵,深深感谢忠厚善良、可亲可敬的赣南父老乡亲。”
网络上有这么一段,“上千名群众为史文清送别”。据《南方都市报》报导,史文清在离任时,有上千人送别。但真相是史文清要求下属组织的送别,他们提前把群众安排到地方政府招待所,由政府负责一切开销。
就在史文清被查的当天晚上,很多人听见了阵阵鞭炮声,还有人看见了赣州城里绚烂的焰火。赣州当地政商界人士说,“那天晚上,广场上多少人在放烟花啊。赣州市中心城区是禁止放烟花爆竹的,但依然有很多人在燃放,即便有人因此被行政拘留。可见多少人痛恨他!”
史文清还有一个标签——“工具人”,说的就是他在苏荣手下任职的经历。据《廉政瞭望》报导,在苏荣任江西省委书记期间,史文清一心想要往上爬。于是很快他就游走在苏荣父子之间,成了苏荣家捞钱的“工具人”。
2012年,苏荣家族把手伸向了赣州市安远县的一处钼矿。在苏荣的授意下,史文清给安远县委书记邝光华打了个招呼。邝光华受审的时候,还曾当庭举报过史文清,说史文清意图将安远县稀土矿进献给苏荣的亲戚。邝光华称自己没有照办,还遭到了史文清的打击报复等。
而在苏荣的庇护下,史文清也捞到了很多好处,过上了“赣南王”一般的生活。我们稍后来讲“赣南王”是什么样的生活。但史文清这个人生性多疑,还曾监听过自己的下属。
据报导,史文清曾指使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玉福,花了3,000多万元购买监听设备。监听的对象包括手下的官员、秘书和司机等人。
胞兄女儿也不放过 赣南王女友遍地
除了这些,史文清还有一个独特的“性癖好”,专门“杀熟”,向亲戚下手。
据知情人透露,史文清在哈尔滨任职期间,他的胞兄之女,也就是史文清的亲侄女,从16岁左右就在史文清的家中做事。在这期间,史文清曾多次实施强奸,他胞兄的另一个女儿也一样遭到了史文清的强暴。
此外,史文清老婆有两个亲侄女,一个叫杨玉华,一个叫杨玉荣,都被史文清发展成了专职情妇,并扶持她们名下的公司收割财富。
民间有句话,兔子不吃窝边草,而史文清这个家伙连自己的亲侄女都不放过,毫无人性可言。除此之外,史文清还有众多的兼职情妇,他还包养了多名空姐。据知情人透露,史文清有多个私生子。
据中共官媒《中国经济周刊》报导,史文清在赣州任职一把手时,“就像一个土皇帝一样”。这个“赣南王”大搞权力垄断,要求所有人对他在赣州绝对服从。
有赣州官场人士披露,史文清任市委书记的时候,当地官场流传的明规则是,成为史文清情人的女干部很快得到提拔。那些不愿意接受史文清权色交易的女干部,都受到了他的打压甚至迫害,被整得很惨。
知情人表示,“他不只盯上女干部,还盯着男干部的家属。他最喜欢对下面的县长县委书记们说,带上你老婆一起来吃饭。有迫切想要获得提拔的男干部,真的奉献了自己的家属,有县委书记的老婆天天陪着史(文清)散步。”
曾有一次,史文清正在与一位女干部“鬼混”的时候,被定南县委书记钟炳明撞个正着。这让史文清非常生气,于是找了个借口,下令调查钟炳明。后来钟炳明被判刑8年,而那个女干部后来被提拔为赣州某地方的领导。史文清落马后,那位女领导第一时间表态,跟史文清进行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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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小学生产子 警方通报疑点多
今天(16日),有2件事让我惊到了。一个是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的13岁小学女生生了一名女婴,另一个是新化县公安局针对这件事发出的警情通报。已经有网友告知了女孩的真实姓名,但为了保护女孩,我也使用警情通报中的称呼,化名“小花”。
新化县公安局通报中表示,8月5日接到报警,槎(chá)溪镇13岁小学女生小花(化名)遭强奸。8日,小花生下一名女婴。12日,新化公安局“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通报中称,“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这个通报的下面还有一个“警方提醒”,大概意思就是说,这个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要人们“不信谣、不传谣、不编造转发涉及受害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对故意制造、传播谣言,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看过新化县警方的这个通报,第一感觉就是办案速度还是比较快的,而且也注意保护未成年人。同时为了防止不正确舆论,所以要人们“不信谣、不传谣”等等。
但是再看第二遍,就感觉其中存在着不少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细节和漏洞太大。我先提出我的疑问,供大家参考。
新化县公安局自称8月5日接到报警,小花遭人强奸。接到报警的第4天,也就是8月8日,小花生下了女婴。根据这里的信息,8月5日警方接到报警的时候,小花“怀胎”已经有10个月了。
按照正常的情况,怀孕的女子体形都会出现明显变化。那么小花在分娩之前,体形是否出现了变化呢?如果出现了变化,她的家人、亲属没有发现吗?如果发现是否有报警呢?如果没有报警,原因是什么?如果有报警,警方是如何处理的呢?
根据通报,小花8日生下了女婴。新化公安局12日抓捕了村民邹某某,认定邹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然后根据邹某某的供述和DNA比对,13日将邹某某刑事拘留,指控他涉嫌强奸罪。
从5日接到报警,到12日抓捕邹某某,前后8天的时间破案。新化警方的破案能力实在不敢恭维,因为这种强奸案并不复杂。只要受害当事人指证谁是嫌疑人,警方基本就可以抓人了。那么新化警方为什么用了8天的时间才抓人呢?背后是否有什么隐情呢?
而且令人奇怪的是,新化警方通报没有说明认定邹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理由或根据。也就是说,警方抓捕邹某某存在着至少两种可能,一种是小花的指证,另一种是警方根据线索抓人。如果不是小花指证,那么警方掌握的是什么线索呢?
接下来就更让人奇怪了。通报中表示,12日抓捕了邹某某,然后根据他的口供和DNA比对,13日将邹某某刑事拘留了。
关于邹某某的口供如何,咱们也看不到,所以这里就不提了。根据警方的通报可以知道,提取邹某某的DNA最早是在12日,也就是抓了他之后进行的。在抓人之前提取DNA,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
从提取DNA到出具比对结果,前后仅仅1天时间。这么短的时间出DNA比对结果,如果这不是新化县警方创造的一个医学奇迹,那就一定是有问题,因为正常情况是不可能的。
公开资料显示,按照正常程序,一般司法、隐私、孕期亲子鉴定,需要5~7个工作日出具结果报告。这几天当中,至少要从头到尾完整做两次DNA比对,以确保结果准确。
第一轮试验完成需要两天时间,然后再由另外一个检测人员,从提取DNA开始,重新做一遍实验。这是程序要求的,目的是排除由鉴定中心造成的人为误差。
尤其是对于排除的结论,必须由两名鉴定人员分别实验两次,才能出具结论。两轮实验需要4天的时间,然后计算结果、打印报告、复核签字等,基本需要5~7天的时间。
5到7天的工作,新化县警方1天就完成了,这怎么可能呢?所以我说如果这不是新化县警方创造的一个医学奇迹,那其中就一定存在着问题。
我们这里追问一下新化县警方,是谁提取的DNA?是在哪个鉴定机构做的DNA比对?有没有可能公示DNA比对结果呢?不然漏洞太多,难以服众啊。
如果这些问题都不能解释,那可能就会让人怀疑,所谓避免二次伤害未成年人的说法,可能是新化警方的一个幌子,真实的目的可能是要掩盖真相。而所谓的告诫人们“不信谣、不传谣”,也会被人们怀疑是在控制舆论,避免真相流传。
事实上除了我提出的这些疑点,的确还有不少可疑的地方。
家属公开发声 最初报警不立案
首先,女童的叔叔邹先生昨天(15日)发声了。邹先生介绍,小花是留守儿童,她的父亲常年在外做短工,偶尔会回家一趟。小花的母亲有智力问题。小花的性格比较内向,不爱说话,一直和母亲一起居住。到了7月底,快要分娩了,才发现孩子的异样。
【原声视频】记者:咱们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呀?
邹先生:七月份吧。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在医院呢。因为报了两次案,我们只要求一个严惩凶手。(小花)今年是十三岁,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小花的父亲)他是偶尔回家,经常在外面(干活)。
他家本来就是贫困户,他们一家四口都是靠着他一双手,平时做点小工维持家里面。他女儿跟着他老婆睡,他老婆有点智障,根本就没有管那个。包括那小女孩,骗她性侵犯的时候,又遭到人家恐吓,还打了她。录口供的时候,人家问她是左手还是右手打的,这个她都不记得了,反正就是打了她几个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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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小花的叔叔说,七月份发现了问题,“报了两次案”,这个说法明显与新化警方的通报不同。新化警方称8月5日接到报警,然后调查处理。但是小花的叔叔证实,他们报了两次案。
也就是说,在七月份发现小花异样后,家人就向警方报了案。邹先生没有说明两次报案的时间,但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明明是两次报案,新化警方为什么只说是8月5日接到报警呢?新化警方究竟在掩盖什么?难道警方第一次接警后,没有立刻处理吗?否则无法理解小花家人要再次报案。
如果是第一次接警没进行处理,新化警方是否说明一下不处理民众报警的原因呢?习近平2015年就提出了要求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新化警方接警却不处理,这是否违反了习近平的要求?新化警方是否犯了渎职罪?是否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
新化警方这么做,是因为小花的家庭是贫困户吗?是因为小花的父亲不在家、母亲智障吗?是因为小花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吗?是不是认为这样的家庭,孩子遭到性侵不是什么大事呢?是不是认为这样家庭的女孩就应该成为人们发泄兽性的工具呢?
如果不是这些原因,是否有其它原因呢?难道侵犯小花的人是学校老师、校长,或者是村长、乡镇官员或其他更高职位的当地官员?是不是嫌犯的背景比较硬,警方不想或者不敢触及呢?对这些疑问,新化警方应该给出合理解释。
谁向保安泼脏水?制造谣言目的为何?
这里还有一个可疑的消息。在新化县警情通报发出前,网络在流传一个说法,传言称是学校的保安所为。但是保安大喊“冤枉”。
新化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中共官媒表示,被怀疑的保安今年3月到校入职,之前在高铁站工作。并且将女婴和保安的DNA进行了比对,显示两人不存在亲子关系。也就是说,女婴的生父不是这个保安。
其实不用做DNA,通过基本常识也可以判断。小花8月5日分娩,意味着她在10个月之前就遭到了性侵。10个月之前,那就是2021年,小花还只有12岁,就遭到了性侵。而且从理论上说,这种事情很可能不是只有一次。
这是非常简单的常识,从这个时间点来推算,学校保安也不太可能是作案嫌疑人。那就奇怪了,是谁在不顾常识地往保安头上倒脏水呢?现在大陆网民想发帖,必须是实名注册才行,所以想查到最初散播谣言的人,对警方来说易如反掌。
我觉得这才是新化警方的办案重点,应该找到最初制造谣言的人,查清楚他(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不是在释放烟雾弹、用制造舆论的手段影响人们的视线呢?说不定制造这个谣言的人,很可能有问题。
有网友分析,有可能是某个人做贼心虚后,找到了学校保安,希望保安出面顶罪,然后给保安一定的好处。于是先制造舆论,让人们潜移默化地接受这个谎言,认为是保安做的恶。但是保安没有答应,没有接受对方的条件,于是做贼的人又物色了其它的人,比如被刑拘的村民邹某某,会不会是替别人顶罪呢?
我这里需要声明一下,这是网友的分析推理。我希望真相能够水落石出,将坏人绳之以法。如果村民邹某某的确涉案,那他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如果他真的是替别人顶罪,那就更应该揪出背后的坏人。破除人们这点疑惑的,只有公示女婴与邹某某的DNA比对结果。
其实网友的分析虽然是猜测和推理,但仔细想想也不是没有道理。人们不知道性侵小花的人究竟是谁,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其他人涉案?即便是女婴和邹某某的DNA确实匹配,我们也需要追问一下,是否涉案人当中,除了邹某某之外,还有没有其他人呢?
对这个案子,新化警方的通报与事实存在着不少对不上的地方,而且警方也存在着掩盖真相的嫌疑,所以在真相出水之前,任何可能的分析推理都是可以的。这个世界上魔鬼多,所以我们必须让自己练就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穿魔鬼的画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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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看点》制作组
(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