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7月03日讯】江西省贪官刘伟民日前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刘伟民被指控的罪名之一,是称谎自己的女儿是孤儿,并以其女儿名义撰写求助信,骗取慈善机构捐款。
据江西《信息日报》报导,江西省定南县法院6月30日公开宣判共青团赣州市委学少部原副部长刘伟民贪污、受贿、诈骗一案,刘伟民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4万元(人民币,下同)。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1年期间,刘伟民利用职务便利将22.697万元青商会会费或赞助费非法占为己有。2007年至2010年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赣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相关参选人员向团市委捐赠的赞助费,将10.8万元赞助费非法占为己有。
2018年8月,刘伟民以其女儿名义撰写求助信,称其女儿是孤儿、养父母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等,将求助信大量投寄给个人及慈善机构。并以此骗取人民币172,965元,用于支付其女儿的大学学费及日常生活开支。
法院称,刘伟民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而且还有诈骗罪。诈骗罪就是指其虚构女儿是弃婴的事实,以虚假的身世博取同情,并获得捐赠,骗取他人财物。法院对其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中共中纪委宣传部长王建新称,在中共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查处的中共官员人数达470.9万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3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4万人。
刘伟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赣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2021年7月接受调查。
在中共公开的落马官员中,被指控的罪名通常包括贪污、受贿、包养情妇、利用职务及影响力谋取各种非法利益等。但像刘伟民这种谎称女儿为弃婴骗取捐款的案例,尚属罕见。
(记者文瑞报导/责任编辑:祝馨睿)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22/07/03/a103470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