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4月13日讯】中共纪监委周三(4月13日)通报,贵州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原贵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唐宏,严重违纪违法,对他立案调查,同时双开。据明慧网报导,唐宏曾参与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受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
通报称,唐宏跑官要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为他人工作调动提供帮助;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与律师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唐宏,1986年7月起,在贵州省高级法院工作,曾任民庭正科级助理审员、副处级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判员等职;2011年7月起,任贵阳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副书记;同年12月,调任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2018年1月起,任贵阳市中级法院院长;2019年起,任贵州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21年10月,被调查。
另据明慧网报导,唐宏在贵州省法院系统任职期间,对周小朝、贺云杰、刘淑娅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迫害负有责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通告,正在对唐宏进行追查。
新唐人记者李梅、荣玉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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