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冤狱折磨 原南京一级警督程兰再次申诉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25日讯】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程兰,因信仰曾遭冤狱折磨。2022年3月13日,程兰依法再次向南京市中级法院申诉状,要求撤销玄武区法院2020年对她的刑事判决,同时撤销中级法院2021年对此案的刑事裁定。

据明慧网报导,程兰是原南京一级警督,现年69岁,已退休。2019年8月29日,她被栖霞公安分局便衣警察跟踪、绑架、非法抄家。

2020零年8月,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对程兰进行非法庭审。程兰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她用现行的法律逐一反驳了检察官的公诉。在详实的事实面前,公诉人一直哑口无言。

2020年12月,程兰接到锁金村法庭电话通知,要她17日下午去拿判决书,但随后她被失踪。

直到现在外界才获知,2020年12月17日,锁金村法庭人员宣判对程兰非法判刑1年,勒索1万元人民币;并随即将她非法关押到南京市看守所迫害

随后程兰上诉到南京市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判。程兰收到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取消程兰退休待遇的决定”。

2021年4月19日,程兰被非法关押到江苏省镇江女子监狱十一监区迫害,期间她遭到非人折磨,被严格管控、洗脑、长时间罚站、坐小凳子及奴工劳役等。

2021年年11月15日,程兰结束冤狱,由原来的60多公斤的体重,出狱时不足50公斤,人瘦的皮包骨。

2022年3月13日,程兰向南京市中级法院邮寄申诉状,同时向玄武区法院、玄武区检察院和栖霞区公安分局制造冤案的当事人等邮寄了申诉状。

程兰在附信中写道:“由于你们错误的侦查、起诉、判决,使我在服刑期间遭受了极大的人身伤害、精神折磨和经济损失。这正是江泽民对法轮功修炼者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通过你们、在我身上的体现。因此,南京市公安局做出关于取消我退休待遇的决定。但是,我不怨恨你们。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是有大善大忍之心的,受到如此不公对待,无怨无恨,我依照国家法律和做人的道义良知再次写了申诉状。我觉得您还是个善良的人,所以把申诉状也寄给您一份,希望您能够明白真相,坚守良知,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再对大法犯罪,积德行善,得到神佛的护佑,在瘟疫肆虐、天灾人祸横行的当下能够平安的渡过劫难。我此举不求任何回报,只求还有良知的您和您的家庭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明慧网原文:遭冤狱一年 原南京一级警督程兰再次申诉

(文字整理:张莉/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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