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19日讯】中共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原副主席李伟,近日因受贿罪获刑9年,其被曝检举他人立大功。
据陆媒报导,3月18日,中共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原副主席李伟受贿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伟因受贿罪判刑9年。
公开资料显示,李伟,1963年5月出生,北京人,曾任北京市办公厅副处级调研员,北京市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等。
2018年1月,李伟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2020年8月25日被查。
2021年1月11日,李伟被“双开”。
中共纪委通报称,李伟无视中央八项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伟被法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19年10月,先后利用任中共北京市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北京市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中共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党组成员、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煤炭购销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96万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指出,李伟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此前,山西省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贪腐10亿人民币,于2018年3月28日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期间,张中生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重大受贿犯罪线索,所检举犯罪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张中生“立大功”被从轻处罚,二审改判死缓。外界猜测被他举报的人一定是重磅人物。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