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高额补偿员工 佳能珠海被冠“恶意”之名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2月06日讯】在中国,农民工讨薪可以被扣上“恶意”的帽子,新年返乡也可以被冠以“恶意”之名,如今日本佳能珠海公司撤资高额补偿员工,也被说成是“恶意”拉高国内企业补偿标准

日本相机生产商佳能,在珠海设厂32年。最近因为经营困难和中共病毒疫情的影响,宣布关闭工厂。

事件引发网上热议,焦点不是佳能走了,而是走之前对员工作出的高额遣散补偿。

据大陆媒体报导,佳能珠海的补偿金分为经济补偿金、特别慰劳金、就业支援金、感怀铭记奖金和新年慰问金等5部分,不设金额和时间上限。工资越高,工龄越长,补偿越多。

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倍的,以3倍数额作为上限,工龄最高年限以12年计算。

这意味着佳能的遣散补偿优于法定标准。

月薪2万,20年工龄的员工,按照N+1,也就是“(工龄+1)x月薪”计算,经济补偿金可达到42万。加上最高7个月工资补偿的就业支援金和其他补偿金,有员工甚至能拿到150万的巨额补偿。

而网上却出现了对佳能“恶意补偿”的声讨。

有人质疑佳能居心不良,故意拉高标准,挑拨国内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和谐稳定的补偿关系,应该高度警惕,避免落入外资圈套。

总部设在纽约的劳工权利组织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任李强表示,作为一个日资企业,佳能是按照日本的传统和标准做出遣散补偿。

劳工权利组织中国劳工观察执行主任李强:“他就是一个企业的一个正常行为。他的这个补偿金对日本来讲都不算是高的。它实际上从某种程度很多人是带有一种意识形态,对这种就是真正的就是劳资关系,在善待工人上是充满了这种恶意的。对啊,就稍微有一点,他就要加上那种敌意,这个我觉得是中国的一个不幸,也是中国工人的不幸。”

大陆律师也认为,企业对遣散员工做出超额补偿不存在法律问题,在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下,更不能称为恶意补偿。

近两年国内不少行业和企业都面临着裁员补偿问题,但做法上却和佳能形成鲜明对比。

去年底,就有媒体报导称,快手科技的员工普遍对公司的裁员补偿不满意,如果要拿到N+1的补偿,只能在10天内找到下一份工作,不然就面临失业。如果等到1月份辞职,也只能拿到N的补偿。

临近年底被裁员工,也拿不到此前允诺的年终奖等福利。

中资公司用“末位淘汰”变相裁员,威胁或诱惑员工主动辞职等,也常有曝光。

原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认为,“恶意补偿”的说法实际上反映了中共的真实担忧。

原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他就是中共的这种长期的这种社会的控制之下,然后对民众的这种洗脑之下,他投向社会心理的一种反射。它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一个网民发出的一个声音,它可以完完全全是代表一个全体或者一个利益集团,说出这样的一种话啊。这里面当然有中共的因素,甚至也有中国国内企业的一种因素。”

此前被中共以“恶意”冠名的还有“恶意返乡”、“恶意讨薪”等等。

1月20号,河南郸城县县长为贯彻极端防疫政策,警告乡亲不要“不听劝阻,恶意返乡”,甚至威胁“你只要返回,先隔离再拘留”。

去年2月,甘肃省合作市一个包工头为讨薪爬上塔吊,被公安以“恶意讨薪”为名拘留。

吴绍平:“它的整个社会的风向造成了就是它(中共)不鼓励善的事情,而却相反鼓励恶的事情发生。对于中国人的社会的这种一伦理的破坏,道德的破坏,价值观的破坏是非常的严重的。那就变成了人与人之间,就更加原子化。人与人之间也更加没有信任。”

类似的中共官方话语还包括“恶意上访”“恶意提问”,还有指责海外留学生或华人回国探亲是“祖国建设你不在,万里投毒你最快”。

编辑/李明飞 采访/易如 后制/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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