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殖民香港?煽动罪加国安法抄家媒体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31日讯】港府抄家立场新闻。台湾多个团体,30号在台北召开记者会,谴责中共散布白色恐怖,以便极权统治。

台湾民团联合喊话:“报导真相不是犯罪。”

港府国安处29日抄家立场新闻、大抓捕, 所谓“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前一天也被扣给了苹果日报主管群,民主派媒体被迫一一关闭。台湾台北律师公会全体理监事30日声明,严重谴责港府。律师桑普警告,香港境外的媒体,也可能被红色迫害。

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律师:“媒体朋友无论(来自)在世界各地,都会有非常大的风险。可以用《国安法》先诱捕你、或定位你锁定你,之后再层层加码,把这煽动罪再加上来。与其在法律上打文字仗,根本和法律无关,是个政治迫害的问题。”

港府动用的煽动罪名(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第10条),起于1938年港英殖民时代的煽动条例;时代背景,1937年7月起中华民国在大陆开始八年对日抗战,欧洲战场1939年爆发,1941年日军攻占香港。

桑普指出,在1997年以前,煽动罪名,港英政府只在1967年用过一次。当时在香港的中国共产党支持者,受中共文化大革命影响,发动“六七暴动”企图推翻港英政府、在香港实行共产主义,使用炸弹袭击、甚至滥杀平民及军警。

1997主权移交前,末代港督彭定康试图推动民主化被中共阻挠。但彭定康完成修法把煽动罪范围,限定在煽动暴力、煽动公共骚乱、扰乱公共秩序;不过,特首董建华当局却压下不公布新法案,维持1938年殖民和二战前紧张背景下的旧法。

*97移交 港英完成修法限缩
限定入罪范围
1煽动暴力
2煽动公共骚乱
3扰乱公共秩序
*董港府不公布新法

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律师:“1997年彭定康在末代(港督)时候,曾把(1938年条文)煽动罪加了几个字在里面,然后得到当时立法局和彭定康的通过。为什么97当天不公布(新法替代),它是埋下一个种子,到现在来用的。”

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律师(2021.12.29):“等于中国大陆‘寻衅滋事罪’一样,口袋罪随时可以把你入罪。”

97移交5年,董建华就配合中共推动23条国安恶法,引发50万港人上街抗争。当中共近年打着所谓“二次回归”、“去殖民化”的旗号,强加国安恶法;香港人待遇却比港英殖民下糟糕得多,长期适用多项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也被中共空心化。

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2021.4.16):“它们(中共)使用‘统一’一词,但事实上那不是‘统一’,是截然不同的,那是使台湾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殖民属地。”

中央研究院台史所副研究员吴叡人(2019.06.20):“保持两制的外表,而实质上把所有权利全部抽回,然后控制住香港,然后利用香港的国际地位,来进行当中共的白手套。”

学者吴叡人曾分析,中共所谓“一国两制”的真意,是以一国之名,行中共帝国之实;以民族之名,行中共殖民之政;要把香港作为扩张的“红色前哨”。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辉模、张东旭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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