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徽等5省市5名厅官同日被捕或判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01日讯】12月1日,北京、甘肃、西藏、陕西、安徽5省市5名厅级官员,因贪污、受贿等罪被逮捕或被起诉或被判刑。

1日,中共最高检网站消息称,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前常务副局长蒋琪(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案被移送相关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蒋琪已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逮捕。

同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前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生发(副厅级)涉嫌受贿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李生发已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前副秘书长李运峰(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起诉。

李运峰被指控,利用担任林芝地区公安处前党委副书记、处长,林芝地委前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处党委书记,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至人故意包庇,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前党委书记、理事长杨建新(正厅级)因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起诉。

杨建新被指控,在担任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私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因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损失重大,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合肥市中级法院院长许建获刑15年

12月1日上午,已退休4年的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许建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款110万元(人民币,下同),因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款7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罚款180万元。

许建被指控,1998年至2020年间,利用担任合肥市东市区委副书记、副区长、瑶海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合肥市中院院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08万余元(其中105万余元未遂)。

在2008年至2017年间,许建利用担任合肥中院院长兼合肥市法官协会会长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骗取公款共计765万余元。

许建因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明慧网点名报导。

2020年8月7日,明慧网报导指,合肥市各区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案子,上诉到合肥市中级法院后,全部都是维持原判,如合肥市法轮功学员刘希兰、程建利等,作为院长的许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报导还披露,许建担任合肥市中级法院院长(2008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合肥市中级法院法官、合肥法轮功学员黎梅被该法院人员,伙同601人员等绑架,后被绑架至清风苑宾馆洗脑班迫害,再被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迫害。非法劳教期满后,黎梅因不改变对法轮功的信仰,于2009年7月26日,又被从劳教所绑架直接到洗脑班迫害。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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