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1月03日讯】11月2日,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金兰受贿案,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郑金兰被控受贿10,923万余元人民币。
郑金兰被指控,2004年至2016年,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厂房搬迁、矿权转让、职务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23万余元。
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据官方简历,郑金兰于1952年7月出生,山东青州人,在潍坊工作多年,曾任潍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潍坊市委副书记等职。
2006年12月,郑金兰调任山东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次年3月出任山东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职6年。
2013年,郑金兰转任山东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委员,2015年12月退休 。退休近5年后,郑金兰于去年11月23日被查。
今年5月,郑金兰被开除党籍。
据陆媒报导,郑金兰曾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在山东潍坊共事5年。2001年1月,张新起调任潍坊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彼时郑金兰已任职潍坊市委副书记逾3年,二人开始搭档共事。
2002年12月,张新起任代市长,次年2月当选为市长。2006年9月,张新起升任潍坊市委书记,而在当年底,郑金兰卸任潍坊市委副书记,调任山东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此前,据中共最高检11月1日消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涉嫌受贿一案,被提起公诉。
张新起被指控,2001年至2019年,利用担任山东省潍坊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潍坊市委书记,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资料显示,张新起于1956年8月出生,山东荣成人。曾任莱州市先后任市委副书记、市长,烟台市委常委、莱州市委书记,潍坊市委书记,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市长等职。
2017年2月张新起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1月卸任。今年2月落马。
据陆媒报导,值得注意的是,张新起被控受贿始于2001年,正是在潍坊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任上,而郑金兰被控受贿始于2004年,也是在潍坊市委副书记任上,彼时张新起已升任潍坊市市长。也就是说,二人贪腐都始于潍坊。
另据明慧网报导,郑金兰和张新起在潍坊市任职期间,曾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