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前副检察长贾小刚获刑7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2日讯】10月12日,中共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因受贿罪被判刑7年。

贾小刚判刑7年

12日,中共青海高院通报称,贾小刚被指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50万元人民币 。

贾小刚被指控,自2015年至2020年期间,利用其担任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最高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等职务上便利,通过其他公务员,为他人在工作安排、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事项谋取私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17.3479万元。

现年54岁的贾小刚曾在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担任教师,1994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此后,长期在中共最高检察院任职。

2019年3月起,贾小刚任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一级高级检察官。调职青海省仅一年零四个月,2020年7月22日,贾小刚被通报遭调查;同年9月25日被免职,11月28日被双开,2021年1月被起诉。

贾小刚嗜酒如命 藏800多瓶茅台

今年4月27日,中纪委网站发布视频《深度调查丨嗜酒如命 以案谋私 青海省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案深度调查》,指贾小刚几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也是每天必喝,周六周日有时喝两场甚至喝三场,心思多是在想约酒场、怎么喝酒、怎么醒酒,要么人就是在喝酒的路上。

调查称,贾小刚特爱喝茅台酒,从其在北京的两个住处及青海省西宁两个地方,搜出880余瓶茅台酒,总共140余箱,包括年份酒、生肖酒、典藏酒等。

贾小刚还被指涉及权色交易。他通过手中权力帮老板介绍项目,而这些老板都是女性,让女老板跟他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来进行权色交易。

此外,贾小刚曾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海外明慧网2015年3月29日文章《中共对要求国家赔偿的恐惧》、2020年9月19日文章《中共政法官员密集落马的背后》,均点名贾小刚。前者称贾小刚在任中共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期间,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采取不受理或不作为、不开庭、不质证的手段,包庇行凶单位和人员。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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