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9月24日讯】中共纪监委周三通报,西藏自治区政法委原副秘书长李运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据《明慧网》报导,在他任职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到严重迫害,“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在追查其相关责任。
通报称,李运峰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占用单位周转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接受宴请、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车牌办理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和钜额贿赂;干预插手行政许可活动和司法活动。
李运峰,1984年8月起就在西藏公安厅工作,曾任西藏公安厅四处副处长、经侦总队总队长、出入境管理局局长、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2012年1月起,调任西藏林芝地区,任林芝地区公安处党委副书记、处长;2015年1月起,任西藏林芝地区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2017年9月起,任西藏政法委副秘书长;2021年4月,被免职。
据《明慧网》报导,1999年迫害发生前,拉萨法轮功学员曾在布达拉宫前炼功,场面祥和。
明慧资料统计,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西藏至少有法轮功学员扎桑被迫害离世。赵隆志、罗娜夫妇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三十多人次被绑架。
李运峰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为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正在追查其相关责任。
新唐人电视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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