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防疫劳动权益 快筛、隔离、公司停业减班能否领薪?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6月03日讯】台湾目前中共病毒疫情严峻,确诊及隔离、检疫、采检人数攀升,部分店家暂停营业,学校也宣布停课,使劳工请假需求大增,因快筛、隔离、打疫苗或公司停业休假,是否可领薪资、如何计假,律师整理相关规定一次解答。

中央社报导,普华商务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魏妁莹表示,劳工可能得因各种疫情相关因素请假,此时应了解相关假别规定,才能保障自我权益。

一、因快筛采检请假:员工若因与确诊者足迹重叠而至快筛站采检,此种情形将以防疫隔离注记,因此并未强制雇主给薪,但雇主也不得视为旷职、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也不得强迫补做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予以不利处分。

二、因接种疫苗请假:5月5日起员工自行接种疫苗可请疫苗接种假,请假期间为接种日起至接种次日24时止,公司可不给薪,但应予准假,且不得视为旷工、强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也不能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予不利处分。

如超过疫苗接种假期间员工仍身体不适,可请普通伤病假;但若是企业要求劳工接种疫苗,则应给予公假,工资照给。

三、防疫隔离假:劳工若被卫生主管机关认定应集中隔离检疫、因接触确诊者需居家隔离、具国外旅游史者需居家检疫,或需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离检疫者,可请防疫隔离假,但未强制企业给薪,雇主若愿意给薪,可自申报当年度所得税所得额中加倍减除。

此外,若员工是因职务需求出差,依规定被隔离检疫,或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隔离检疫,如医护人员,企业仍应照给工资。

四、因确诊请假员工若因职业上原因染疫,可请公伤病假,雇主应依法给予职灾补偿,包含发给原领工资;若非因职业原因染疫,则可请普通伤病假、特别休假或事假,其中普通伤病假为前30日半薪,特休假则发给全薪,事假不给薪。

五、企业停业使员工无法上班,这类情形分为两类,若是政府强制停业的企业,期间员工无须请假,雇主可不给薪,但不得视为旷工、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也不得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予不利处分。

不过,停业期间雇主若请员工协助消毒或内部整理工作,工资应照给;此外,若企业因未落实防疫措施被政府勒令停业,属可归责雇主事由,工资应照给。

若企业是因应疫情自行停业(包含自行消毒),员工无须请假,企业需照给员工薪资。如果企业是配合地方政府呼吁或劝导而停业,例如:夜市、商圈自主停业,为促进劳资和谐,稳定劳资关系,宜以工会协商或召开劳资会议等方式,妥善沟通、讨论,获致共识,若征得劳工同意减班休息,须留意对全时劳工每月给付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

六、防疫照顾假:员工请防疫照顾假,公司不得视为旷职、强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也不得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处分,但也未强制雇主给薪。

(责任编辑:邱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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