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持续震荡 吉林、内蒙原公安厅长认罪悔罪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5月28日讯】中共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曾先后担任过吉林和内蒙公安厅长的马明受贿案,5月27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他被指控受贿金额达1.57亿余元(人民币,下同)。马明当庭“认罪悔罪”。

马明被指控在2000年至2019年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蒙古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和获取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5785亿余元。

马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马明于1957年10月出生,是辽宁辽中人,早年长期在吉林任职,被指是“吉林帮”成员。马明离开吉林前曾担任吉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

2012年6月,马明前往内蒙古任职,接替赵黎平任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8年1月,马明转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2019年12月1日,马明被调查,2020年1月被免去职务,同年11月被双开。

马明在吉林省、内蒙古任职期间,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因此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马明在内蒙古公安厅任厅长的近6年(2012年6月至2018年2月)时间,积极追随中共前党魁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等负有直接责任。

报导指,马明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后,仅在2017年,警察绑架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32人,包括王桂香、雷秀华、杨翠玲、王艳昕、岳淑霞等人。

另外,在马明任职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重判、被迫害致死。例如,赤峰李文志、纪淑荣夫妇,于2012年11月14日被绑架,两人被非法判7年徒刑;赤峰市敖汉旗吉晓东被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法院于2014年4月非法判刑7年等。

而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法轮功学员房庆昌于2016年6月25日,被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迫害致死;内蒙古法轮功学员陆玲(女、未婚)曾遭两次劳教迫害,被非法判刑5年,在呼和监狱被迫害至病危,于2014年10月16日离世,年仅36岁。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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