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裁决助传统媒体 德州提限社媒法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4月03日讯】美国最高法院周四做出一项裁决,将有助于传统广播公司与互联网竞争。与此同时,德州参议院通过法案,要求社交媒体不得审查用户的政治观点。

美国最高法院周四做出一项裁决,支持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废除一些媒体所有权的法规。这被看作是传统广播公司的胜利。

自1975年以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定,在一个社区内,一家公司不能同时拥有多家媒体机构,以确保信息来源的多样性。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传统媒体的生存受到挑战。2017年,FCC决定放开所有权的限制,允许广播电视行业间进行整合,以提高地方电视台的生存能力。

但是FCC的决定在当年受到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阻碍,直到这次最高法院做出终裁,才最终授权FCC给媒体所有权松绑。

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瓦诺在裁决书中写到:“历史上对于所有权的限制已经不再适用于今天的媒体市场,允许电台、电视台、报纸之间有效的合并整合,将会有益于消费者。”

就在最高法院做出有利于传统广播电视行业的裁决的同时,德州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限制大型社交媒体的权力。

这项《参议院第12号法案》,要求每月拥有1亿名用户以上的社交媒体公司,不得因政治观点,而封锁、禁止、或歧视任何用户。

法案发起人、共和党州参议员布莱恩·休斯(Bryan Hughes)称,该法案将“让德州人重返网络”。

德州参议院议员布莱恩·休斯:“这些社交媒体公司是新的城市广场,而旧金山的一小群人,不能限制我们其他人的言论自由。社交媒体需要开放的思想交流。”

目前,这项法案正在送往德州众议院。休斯对法案的前景表示乐观,但他承认如果该法案签署为法律,很可能面临司法挑战。

德州参议院议员布莱恩·休斯:“Facebook、Google、Twitter有大量的律师和游说者,他们会就此与我们对抗。但我们是站在正确的一边,法律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

休斯说,他希望这项法案能抛砖引玉,成为其他州效仿的对象,以保护美国公民的言论自由

新唐人记者金石综合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